“喝酒后在吃羊骨头,味道会更好吗?大当家?”万俟君墨左手拿着一个羊骨头一边吃,一边一脸好奇的问。
心想这羊骨头这么啃都特别香了,要是在香一点,那得多好吃啊?
简直无法想象。
山栀一眼看穿了万俟君墨的想法,实在是他的想法都写在他的脸上了,山栀笑眯眯的说:
“对啊,这羊骨头用来下酒滋味好,不过你是伤员,你身上骨头没长好之前,不能喝酒,以后你在体验喝酒啃羊骨头的感觉吧!”
“那好吧!那大当家你喝了酒也快吃啊!它真的好香。”万俟君墨只知道它好吃,却不知道怎么形容,怕山栀不信,继续补充:
“真的特别特别特别的香的,大当家,你快动手拿着吃吧!”
“好,我知道的,我在喝点酒在吃,你快吃吧!”
山栀依旧端着酒杯,没有动手,看着万俟君墨吃。
说是羊骨头,山栀觉得看起来就和猪大骨差不多,只是经过梅云霄搜刮来的厨子秘法搞出来的,味道特别香。
羊骨头上面的肉不算多,并且肉已经炖烂了,一咬就掉,特别容易吃。
万俟君墨几下就把一根十来厘米长的羊骨头上的肉吃完了,除了啃第一口羊骨头上的肉时万俟君墨发出了点声音,随后全程依旧没发出什么声音,吃相还是不错。
山栀傻眼了,心里疯狂吐槽:哎呦妈呀,我的天天啊!啃骨头居然都有吃相这么好的人。
山栀想象中的万俟君墨啃骨头啃得满嘴流油的事情根本没有发生,闷闷的一口闷了手里的一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