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霍林格图书馆后,天已经快亮了,乌兹漫无目的的行走在街道上,也不知道该去哪。
逐渐的,街道两旁的店铺都开门了,走着走着,他发现了一个叫‘奇物阁’的店铺,在店铺门口放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收购’。
乌兹眼眸一亮,对哦,这里或许有人知道那珠子是什么,接着他就走了进去。
做生意的一般都比较在乎每天的第一单交易,所以当乌兹走进店铺后,老板显得很十分热情。
这老板身穿一套黑色燕尾服,衬衫领口是开着的,左上方的口袋里插着一方白丝手帕,一副贵族打扮的模样,但气质却完全不像一个贵族。
“英俊的小伙子,我叫约翰,是这里的老板,你是要出售什么好东西,还是想买什么宝贝?”
看着约翰一脸市侩的模样,乌兹没着急拿出自己的东西,而是先打量起了店铺。
店铺的墙壁上挂着各式各样的铠甲和武器,柜台里则放着五颜六色的晶石,还有手镯项链耳环等女性饰品。
其中一个漂亮的六芒星吊坠项链,吸引了乌兹的眼球,他想着,要是有钱的话,可以当礼物买给拉克丝。
“约翰老板,这个项链多少钱?”
“年轻人你眼光真好,一眼就看中了店里的镇店之宝,我跟你说,这个金色的六芒星可是可是有故事流传的,它的名字叫仲夏夜之星。。。”
看来到哪都有这种俗套的推销词,乌兹强忍着约翰的啰嗦,听完他吹嘘后再问,“那这个到底多钱啊?”
“看你也是个识货的人,就给你算十个金币吧。”
“十个金币!你看我像是人傻钱多的贵族公子吗?”
“诶,我做生意这么久,从来不以貌取人,你虽然打扮普通,但却英姿不凡,一看就不是寻常人,而且。。。”
约翰不吝赞美,尬吹了一番乌兹,好像不把他的钱弄出来,就誓不罢休一样。
乌兹不耐烦说,“停停停,这样吧,我有个东西,你看一下,要是值钱的话,能不能换你这个项链。”
“也行,那你先把东西拿出来吧,我给你看看。”
乌兹从背包中拿出了揉成一团的地图,小心地将它摊开,一颗鸡蛋大小的紫色圆珠便出现在了眼前。
这时候,约翰眼中陡然出现了一丝惊芒,但很快就隐去了,他摸了摸下巴,“年轻人,你这东西是从哪里来的?”
乌兹老实回答,“我是在沼泽中,杀了一个巨型青蛙时得到的。”
巨型青蛙?
约翰虽然也不认识这珠子是什么,但凭他多年的眼力,感觉这珠子绝对不是凡品。
看着思考中的约翰,乌兹问,“这珠子你认识吗?”
“嗯,我认识,这其实就是一个普通的珠子,也不值十个金币。”
接着约翰假装露出欣赏乌兹的表情,“但我敬佩你年纪轻轻,就敢到沼泽中冒险,那就送你个人情,拿它来换我的项链吧。”
这等冠冕堂皇的话,乌兹怎么可能会信,就在他琢磨着,怎样把珠子买一好价钱的时候,有一个人走进了店铺。
乌兹回身一望,顿时心中一惊,这人身材魁梧,竟然完全不输于盖伦!
一头棕色的长发披肩而落,清秀的五官极为立体,敞开的胸膛上,长着极为发达的胸肌,身上的披风和铠甲的颜色,与他的眼眸一样湛蓝。
整体的气质,完全符合一个高雅的贵族,只不过,看着总有些油腻的感觉。
这人刚一进来,就看到了柜台上的珠子,惊讶道,“星元磁力珠?”,温柔的嗓音,十分不匹配他的身材。
听到这话后,约翰赶紧从柜台后面走了出来,企图用身体挡住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