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偷偷码了一章,争取晚上再来一更!)
科莫朗城远离边境,所以这里要比拉瓦格安逸不少。
晌午的集市人头攒动,各类商铺门前,都有络绎不绝的客人来回走动,就连路沿以外,都站满了叫卖的商贩。
因为道路拥挤,乌兹借机牵上了拉克丝的手,两人走了半个小时,才来到卖马的地方。
乌兹在塞尔特的军营见过不少战马,个个膘肥体键力大善跑,但这里的马都显得瘦弱了一些。
转悠了一会儿,乌兹才看上一匹不错的白马,走到了老板面前。
“老板,这马怎么卖?”
这老板是一个中年男人,个子不高,但眼睛溜圆,看着就有些精明。
“年轻人眼光不错啊,一眼就看上了这里最好的马,就当交你这个朋友,这马卖你三个金币。”
靠,你他妈的是不是有透视眼,看出我身上正好有三个金币。
乌兹惊呼,“这也太贵了吧,三个金币够我生活一个月了,战马也就差不多三个金币而已。”
“亲爱的小伙子,大叔没有诓你,该死的诺克萨斯人发动战争后,马匹的价格就上涨了很多,所以这个价格真不算贵。”
“那你给我便宜点,哪怕少几个银币也行。”
“抱歉了,年轻人,就三个金币,你要真嫌贵,可以到别的地方买。”
就在乌兹还想杀价的时候,拉克丝拽了拽了他的胳膊,小声说,“咱们尽快回到密银城要紧,三个金币就三个金币吧。”
嘿,真是富贵人家的口气。
拉克丝都发话了,乌兹只好拿出了金币,交到了老板手中。
生意做成后,老板喜笑颜开,说了句恭维的话,“这是你的未婚妻吧,真有眼光,大叔祝你们幸福。”
这话说到乌兹的心坎去了,拉克丝却俏脸一红,转身跑开了,乌兹牵起白马,赶紧追了上去。
离开集市后,道路变得宽阔起来,两边不时出现一些高档的餐厅,从里面传出来的香味,让乌兹肚子咕咕作响。
咽了咽口水,他无奈地摇了摇头。
出了城后,拉克丝看到乌兹窘迫的样子,开口说,“咱们快走吧,我想吃你弄的烤兔了,对拉克丝来说,那是最好吃的美味。”
这妮子还挺善解人意的,这让乌兹心中一暖,随即昂起了头,“好,那咱们加快脚步吧!”
将拉克丝拉倒了马鞍上,乌兹扬起马鞭,奔向了密银城的方向。
驰骋在平原上,怀中抱着玲珑身段的少女,乌兹生怕自己起了生理反应,所以一直注视前方,丝毫不敢胡思乱想。
就这,他还得施展意念转移术,不然要是石更了,就太尴尬了。
饿了困了就停下,吃饱休息好就继续前进,即便是这种风餐露宿的生活,也让乌兹心里洋溢着幸福。
然而,快乐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没到三天,一座雄伟的城郭,就远远出现在乌兹的眼前。
在途经的路上,他也见到了德玛西亚真正的精锐士兵。
作为拱卫国都的重要军事基地,城郊处驻扎着五万人的军团,里面兵种齐全,秩序十分森然。
二人还没接近到基地,就碰见了侦查骑兵,两人下马,迎了上去。
就在这时,天空传来了一声鹰鸣,华洛背上的奎因,先一步来到乌兹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