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贞人(1 / 1)帝君与先知首页

这里是洛邑,大荒最宏大繁华的城邑,人口超过七十万,商队往来络绎不绝,以至于洛邑单是城门就有十二座,城门尚且如此,何况主街坊市,城内单是主街便有十二条,东市与西市更是几经扩建,到如今,东西两市的规模达到了六座坊。    宁安街是一条穿过了东市的主街,何谓主街?  街道用多种材料砌成,地基打得极深,也极牢,几百匹马跑过去都不会有影响。    街宽六十丈,街道两侧有丈宽的排水渠,都可以行舟楫了,排水渠与商铺酒楼之间是一排行道树,街道也有,不过不是一排,而是好几排,这片行道树区将街道切割成了两半,一个方向走一边,各行其道,避免了撞车。    行道树栽种的树种多为果树,铁口神算的布幌子便立在一株百年的桃树下,布幌子下的却不是童颜鹤发,仙风道骨的中老年方士,而是一个约莫三四岁的小女娃,粉雕玉琢的,宛若琥珀的眸子正瞧着满树灼灼桃花,确切说是瞧着桃树上的桃脂。    “若是与皂角米、银耳一起炖了,味道一定很好。”女娃娃嘀咕道。  旁边的男童道:“我不会爬树。”  百年桃树,挺高的,他不会爬树,如何摘得到桃脂?  “也不一定要爬树,伸手就......”女娃娃瞧着男童的身高,猛的顿住。    只要个子高,桃脂也不难采集到,但男童,个子真心矮,都七岁的孩子了,就算加上履,从头到尾也不过三尺多点,身高什么的,说起来着实伤人自尊。    男童也没因为对方戳到了自己的痛处就生气,他个矮,这是事实,且这也不是第一次了,生气也没用。“要不你踩着我的肩去摘?”    女娃娃默默瞅了瞅男童竹竿得跟皮包骨没什么两样的身形,又瞧了瞧自己虽然算不得肥胖,却也珠圆玉润的身形,道:“还是算了。”怕压坏你那竹竿身子骨。    男童:“.....”你够了,一定要这么接二连三的戳人痛处吗?    女娃娃叹了口气,又趴回了摆着龟甲蓍草的案上,却见男童抬脚离去,随口道:“记得打听得详细一些。”若是消息不够详细,她卜算时编得不够好,唬不住人,下一顿饭可就没了。    小女娃等了很久也没什么生意,这也很正常,一日只卜三卦,抽签决定她给不给卜,如此拿乔的卜人,又是个孩子,说的话又大多不是好事,有几个人会相信这不是个小孩在开玩笑?    小女娃也不在意,爱信不信,她少卜一卦还能节省不少精神呢。  将近晌午时,小女娃的肚子响起了咕咕的声音。  时人一日两餐,但稚童易饿,平日里都是一日三餐,一到点,肚子便准时准点的提出了抗议。    女童瞅了瞅,男童仍旧没回来,将带来的竹筒拜托旁边摆摊卖蒸饼的小贩蒸一下,继续等男童,然而等了又等等得都快上火了,男童仍旧没回来。    卖饼子的小贩道:“小歌,子婴看样子一时半会不会回来,你还是先用吧。”    女童犹豫了下。“我还是再等一下吧。”  女童说完便抓起一把蓍草,数完的时候若是还没回来就不等了。    蓍草很快就数完了,人还没回来,女童果断放弃等待,她肚子饿了。  借了菜刀将两只直径超过三寸的竹筒剖开,蒸了这么久,里头的饭食早就熟了,麦子蒸得十分饱满,麦饭里更加了大量切得细碎的鱼肉与蘑菇、枸杞、野菜等。又取了一只竹筒,里头放的不是主食,但也不是菜,而是肉酱,用鲜鱼制成的酱料。    拿竹箸将酱划了大半到其中一只竹筒里拌饭,剩下的倒进另一只竹筒里,再将自己不喜欢吃只是用来入味的葱和蒜挑出来也夹到另一只竹筒里,小歌这才拿着料多的那只竹筒食用起来,酱是秘制的,鱼的鲜味与营养保存得非常好,寡淡的麦饭被这么一拌,立马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子婴回来的时候小歌已经吃了一半,略微松了口气,他还真怕小歌坚持等自己,小孩很容易饿,若是不及时吃东西,对身体不好。    将手里的东西放在案上,子婴从里头取出了一个用篾器盛着的酱肘子放到小歌的竹筒里。“你最喜欢的那家食肆里做的酱肘子。”    小歌一怔,狐疑的瞅着子婴。“你莫不是脑子被路人的牛给踩了?”  子婴的脸黑了黑。“你就不能盼我点好的?”  小歌道:“一个死抠的守财奴突然变得大方起来,容不得我不这么想。”    小歌也是服了子婴,这才两个月的时间,从明白钱是什么到守财奴,进化的极为神奇。  子婴无语道:“若你平日里不大手大脚净买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何至于如此抠。”    不是他想当守财奴,着实是,身边某人太能花钱,不抠着点,莫说下一顿了,这一顿有没有吃都不一定。    小歌自知理亏,果断换了个话题。“今天怎么突然大方起来了?”家里的财政这几个月都是掌控在子婴手里的,子婴虽然也没短着自己吃喝,但酱肘子这种东西,以守财奴的性子,只会自己去菜市场买肘子回来烹饪,绝不会上食肆去买,原因?自己做比食肆里买要省钱。就是自己做的鱼比之食肆里疱人做的,味道不免差了些,俩小屁孩也不能指望他们做出多么美味的菜肴来。    “之前多做的鱼醢我送了几罐给食肆的掌柜,食肆给客人吃了,客人都很喜欢吃,今儿我再去的时候食肆掌柜跟我谈了买鱼醢的事,让我以后每个月都供他鱼醢,价钱好商量。”子婴很开心的说,这两个月一直都是小歌在赚钱养家,如今自己总算能发挥点用处赚到钱为这个家提供帮助,心情好得快飞起来了。    小歌不由对子婴刮目相看。“咱俩平日的用度也不缺,你不用这么拼吧?”  她的鱼醢是秘制的,好吃是好吃,但制作起来却很是不易,工序繁杂,费时费力。这也是为何掌控着鱼醢的秘方,她却不曾想过以此赚取钱财。    子婴不赞同道:“现在是不缺,但总得为以后做打算吧,你为人卜卦,每日的收益只够如今的用度,但过些日子,天气变暖,我们得换春衣,必然需要花不少钱。而且我们现在都只是孩子,不像成年人,身形已经定下来了,今年的衣服明年后年都还能穿,我们个子一直都在长,今年的衣服,明年肯定穿不下了,还得再裁。个子长了,食量也会增加。吃穿用,哪一样不要花钱?”    小歌脑袋上的汗顿时就如江南雨一般绵绵不绝。“老兄你考虑得真远。”她活了这么些年连下一顿吃什么都没考虑过,时间到了,能吃什么就吃什么,吃不起就饿着,吃得起这一顿时绝不考虑下一顿吃什么,这位主倒好,他不仅考虑下一顿,他连明年吃什么穿什么都在考虑了。    子婴无语的瞧着小歌,想说什么,最终还是放弃了。  他以前虽然一直似一条狗一般被人给养着,很多东西都不懂,但聪明的人也见的不少,可如小歌这般,明明什么都懂,却就是不肯去想的人着实是没见过。    子婴拿过另一只葱蒜丰富的竹筒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问小歌:“你会修弩吗?”    小歌微怔。“略懂一些,怎么了?”只看过书,应该算略懂。  “我想买一把弩进山狩猎。”  小歌提醒道:“辰律虽不禁民间持有武器,但弩这种东西太过重要,除非是猎户,否则民间是不允许私藏的。”    辰国强弓劲弩甲天下,买一张弓只要有钱就行,但要买一把劲弩,那就是做梦了,哪怕是可以合法持有弩的猎户,能够有的也不过是最普通的劣弩,好弩若是没有门路根本弄不到。    “猎户虽然能持有弩,但需要去一大堆相关部门申请盖章,走完程序至少要半个月。”小歌继续道:“费时还是其次,关键是,我不保证我给你弄的户籍能过。”    她制作的假户籍也就糊弄一下普通的胥吏,若是去了专门的官衙,肯定会露馅。  子婴颌首。“所以我想买一把坏了的,别人不要的弩回来自己修好。”  小歌闻言,道:“那你买吧,我试试能不能修好。”    小歌答应的太痛快了,让子婴有点怀疑,道:“不行的话我买弓也可以。”  小歌瞅了瞅子婴瘦不拉几的两条胳膊,默了下,将自己啃了一半的酱肘子夹到了子婴的碗里。“不嫌弃我吃过的话就吃了吧,味道可好了。”    子婴没嫌弃,这年头,除非是贵族,否则能吃饱就不错了,至于是否沾了别人口水,这纯粹是贵族才会讲究的东西,黔首不讲究这个,填饱肚子才是最重要的。    小歌的食量比起同龄人要大不少,但饶是如此,满满一竹筒的饭食也没能吃完,因此放下箸的时候还剩下三分之一,子婴也没客气,全都扒到了自己的竹筒里。许是因着以前就没吃过几顿饱饭的关系,比起同龄人,他更容易饿,但小歌坚持一日最多三餐,且得按时吃,以至于他每一餐都要吃很多的东西。    两竹筒的饭食,子婴吃得很干净,连一粒剩余的麦饭都没有,连酱肘子的骨头部分都给嚼碎了咽下。让小歌瞧得颇为佩服,这牙口必须是铁齿铜牙,每回看着子婴用饭食,她都能想到一种动物——狼,同样会将猎物的骨头给嚼碎了一起吃下肚。    用完了饭食,竹筒被丢到了专门倒垃圾的地方,子婴一边喝着旁边卖蒸饼的小贩送的热水一边与小歌说街头巷尾的小道消息,大到上将军谢玦的长子谢泽在朝堂上被人弹劾,然后被辰王给训斥了几句,让他回家闭门思过,谢泽也是个气性大的,当天就挂了印递了辞官的奏疏表示不干了,小到谁家丢了只鸡,谁家熊孩子掐了一架,应有尽有。    因为保不准什么时候就用得上哪条消息,子婴都打听得很清楚,正说着,嘴里忽然被小歌塞了一块糕饼,嗯,哪来的糕饼?    没等子婴想通小歌是哪来的糕饼,便看到一辆马车停在了面前,立时明白了小歌为何让自己闭嘴,私下里打听消息,卜卦时瞎扯是从事这一行业的人的共识,毕竟,这世上不存在真的先知,所谓未卜先知要么就是话说的模棱两可,别人自动脑补代入,要么就是打听的太清楚,因而能够推测出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可明白归明白,这一点却是万万不能让客人听到的,否则还怎么诓别人?    华族有着非常严格的舆服制度,庶人虽然也能乘坐马车,但只能用一匹马拉车,不过用的不多,马太难养,庶人黔首更多的是乘坐驴车。比黔首高一个级别的是士人,士人驾二,这辆马车配备的马正是两匹,且是出色的良马。子婴看不出来,小歌却是瞧了出来,这两匹马是产自北方牧云原的良马,一匹这样的马没有百金买不下来。    肥羊啊。  马车后头的幽帘被掀开,一个面容俊朗,瞧着甚为宁静澹然的锦衣青年走了下来,看到锦衣青年,周围的人不由怔了下,为这男子生得好看,也为这男子生得眼熟,可不就是大街小巷正热议的上将军嫡长子吗?    说起风云人物,这位郎君无疑是洛邑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  不是因为他是辰国五位上将军中权势最煊赫的谢玦嫡长子,而是因为这位郎君自身的拉仇恨能力。    虽然父亲是一代名将,但谢泽却对行伍没什么兴趣,他对骂人很有兴趣,没错,就是骂人。谁也不知道这位出身高贵的郎君是怎么培养出如此奇葩的爱好的,但从他十五岁出仕,一路做到御史中丞,不知弹劾骂了多少人,偏偏他每次弹劾别人都是真凭实据,一点冤枉都没有,但那条毒舌,不少人被他给活活弹劾得当庭吐血,因而若问整个辰国历代御史中丞谁人最遭人恨,无疑是这位,满朝公卿就没几个是他没得罪过的。若非这位郎君的出身太显贵,父亲是掌控东境几十万大军的上将军,姑母是上卿,说不得早就被人给盖了麻袋,年纪轻轻的就沉了洛水。    青年大马金刀的站在了小歌的面前,小歌:“.....”虽然气质很唬人,但这作风,说你不是武勋之家的郎君,鬼都不信啊。    子婴赶紧从茵席上起身让出了位置,青年不客气的坐了下来。“我要卜卦。”  小歌一愣,哦了声,问:“不知客要卜什么?”  “我欲远行,该往何方。”    小歌犹豫了下,取了一枚龟甲,拿刻刀在上头刻上了要问的事,旋即丢入了旁边的火盆里,待到龟甲被烧出裂纹后才用火钳将取出,看了看龟甲上的裂纹,这才对青年道:“西行,大吉,当百世流芳。”    这卦卜的,青年一怔,辰国的西边可不是什么繁荣的地方,冀州的游牧民族可是连文字都没有,再往西是西荒,西荒比起冀州更差。百世流芳?怎么个百世流芳?    “卦金多少?”青年问。  “随客给。”小歌回道。  青年放下了一枚金铢。“借你吉言。”    小歌嘴角微微抽了抽,她这回真没瞎扯,这卦是真的。  子婴替小歌收下了金铢,这一枚金铢足够他们用上很久了,这一卦算得值,不过钱不能给小歌拿着,她若是拿着,金山银山也留不过夜。    青年走后,子婴道:“这位郎君出手挺大方的。”  小歌没回答这个问题,想了想,对子婴道:“你这几日重点帮我打听一下辰国朝堂上发生什么,打听不到也没关系,打听一下东城各个贵族府邸有什么变化。”    子婴不解:“发生了什么?”  “我还不确定,等有更多的消息才能了解是不是我想的那样。”小歌道,若真是她想的那样,那洛邑就得变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