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小娴的情绪来得快也去得快。
这种情绪化的人其实真的很难有大成就的。
都说干大事人能喜形不露于色,心里哪怕恨不能掐死对方,脸上依然能带着笑,嘴里还会说着亲热的话。
口蜜腹剑,泰山崩于眼前能面不改色,这种人是夏小娴佩服的对象。
夏小娴掂量过自己,因为自己没有涵养这一辈子就是打工的命,最低层的打工者,她当不了官。
打工者唯一立足的根本就是老老实实做事。
一上午的时间,夏小娴都把自己埋在电脑前,将一些报表数据整理出来。
等到她眼睛发花抬头时,已到了下班时间。
“小娴,走,吃午饭了。”周姐对着化妆镜小心的擦着口红:“不知道今天朱师大酒店供应什么菜。”
厨房主管姓朱,是和唐总一起打天下的老员工,从七八号人一直干到七八百人,唐总开了好几家分公司,但他依然负责着总部食堂的饭菜。
因为唐总喜欢他做菜的口味。
总部七八十号人也就跟着唐总享福了。
嘴再刁的人都喜欢吃这份工作餐,于是给食堂取了一个雅号:朱师大酒店。
两荤一素外加一个汤,或米汤或紫菜蛋黄汤,简简单单,但是味道真的很好,夏小娴每一顿都会吃得颗粒不剩。
毫不夸张的说,颗粒不剩餐盘里精光,办公室的同事们都笑称要向她学习。
“粒粒皆辛苦”夏小娴笑道:“我家在农村啊,所以对粮食来之不易深有体会,浪费了可惜。”
在这家公司干了六年了,夏小娴只倒过两次饭,一次是牙疼,一次是胃子不舒服。当然,怀妮妮的孕吐除外,吃多少吐多少,那种浪费实属无奈。
夏小娴的节约在公司里人人皆知。
她吃饭的时候还有一个怪癖:不好吃的菜先吃,再吃好吃的。
她的理论是趁着自己有胃口的时候就吃不好的,先吃好吃的后面的菜就难以下咽了。
周姐分析过,像她这种人属于吃得苦的,先苦后甜。
周姐说女人啊,不要对自己这么苛刻,要及时享乐,先吃好吃的,余下的不好吃就不吃了。
夏小娴一直觉得周姐说得很正确,她也想要改变。
但是每一次端着餐盘的时候习惯就成了自然。
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多几次后夏小娴觉得太为难自己了,索性也就不再纠偏。
“回锅肉,蚂蚁上树,朱师太土豪了。”周姐端着餐盘坐在了夏小娴的对面:“自从二师兄生病身价暴涨后,我都没有吃过回锅肉了。”
这话带着十足十的调侃,夏小娴知道最近两个月二师兄经常霸占朋友圈,周姐也发过几次圈,不同的是,猪肉吃不起了,只能吃点虾蟹。
在这个内陆城市,活虾八十左右的单价难道还比二师兄身价低?
所以,有些人的圈,你看看就好,谁当真谁就输了。
“呵呵,今天吃了朱师大酒店的菜,可以一周不向二师兄投降。”夏小娴忍不住自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