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走了车子,然后又把它扔掉了,但是却从车里拿走了地毯。你说有哪个人会这么做呢?既然要偷走地毯,干嘛不去买地毯的地方,不去车辆配件店,而是要开走这辆车呢?”梁岩给玉梨解释道,为了增加论据,又向奥德问道:“奥德,你是本地人,你见过当地有这样的案件吗?”
“没,没见过。”奥德说。
“嗯……那就制造一场事故吧,把这辆车毁掉。”玉梨沉思片刻觉得梁岩说的也有道理,然后又提出一个方式。
“这倒是最好的方式,但是没那么容易吧?再说,你就不怕在造成他人伤亡?”梁岩毫不犹豫的说。
“放心,你再找辆车,咱们把它们毁掉,不会造成他人伤亡的。”玉梨眼角一弯,笑着说道。
“好吧,事不宜迟,趁着大雨,我马上去找一辆。然后找个离这里远点的地方毁掉。”梁岩说完就要下车。
“还是我去吧,你技术不熟。”奥德拉了一下梁岩。
“没问题,我又这个。”梁岩拍了一下腰间的手枪,打开车门快速出去,然后把车门关上。跑向停在路边汽车。
“问题不再是问题。”梁岩嘟囔一句,在脸上抹了一把,雨水影响视线。然后掏出手枪打算趁着雷声开枪,走到近前却没有开枪,根本没必要。沙漠之鹰有四斤多重,不用子弹,单凭这个分量砸个玻璃根本没问题。电影里边经常有人用手拿着枪,枪上也安装消音器了,但是就是不开枪,就是用枪托去砸人的后脑勺,这招非常好使,或许是为了隐藏行踪,但更是为了节省子弹。特别是沙漠之鹰、史密斯威森这样的,沙漠之鹰总共才七发子弹,史密斯威森更少,只有五发,打得准些一枪毙命,对它们来说一枪毙命是很正常的,就算这样也不好使,关键时刻多一颗子弹就多一份希望。对于这些家用汽车来说,又有几辆车是防弹的。梁岩掉转手枪,一下子砸下去,玻璃应声而破。破窗之后,汽车的警报响了起来,梁岩急忙打开车门,警报声停止,然后发动汽车。当时看着玉梨跟奥德的动作都很简单,也觉得有些手痒,想试试,但是真正做起来还得费半天劲。当初东明教自己的时候是直接用匕首发动汽车,不过梁岩学了许久,挨了很多棍子,但就是没学会,最后连吴教官也没办法,说是让梁岩以后自己自学,这也是梁岩对奥德的技能很眼热的原因。接着梁岩驱车跟上玉梨,然后两辆车离开这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