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人家现在是王副总枕边的人,不能得罪她!”
米不屑地:“切,连王副总都被抓进去了,她还能得意多久?”
春晓:“如果有一,我们所在的这一条船沉没了,我一定最后一个才救她。”
米问:“为什么?”
春晓:“因为她太会自救了。”
娜:“切,你还救她,要是我看着她被水淹死都不会救她!”
春晓:“多行不义必自毙,早晚有她受的。何必我动手?”
自从春晓搬出了林的公寓,林心里逐渐意识到自己也有点过分。他想她的时候,就去春晓的公司附近等她下班。他发现自己以前从来没来这里接过她下班,一是隔得远,二是春晓不让。那时的春晓只是不想林太辛苦,所以从没要求过他下班来接自己。那时的两人也很少逛街,春晓不喜欢购物,除非有不要,否则她宁愿宅在家里。她喜欢宅,林就陪她一起宅,反正女人只要不老拉着男人逛街shpping,怎么着都好。林逐渐意识到春晓是一个贤妻良母,失之可惜。
他守候在春晓公司楼下,看到一波又一波人从大楼里走出来,就是不见春晓的影子。他开始着急了,想给春晓打电话,掏出手机又放下,犹豫不定。
正在这时,她看到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也从那栋大楼里出来,于是走上前问:“你好,请问你们单位是不是有一个人叫苏春晓?”那女人端详了林一眼,问他:“你是她什么人?”
林回答:“我,我是她前男朋友,想接她下班。”
那女人心想:苏春晓的前男朋友原来长这样,不错啊,白面书生,看样子挺斯文的。她就:“春晓啊,她早下班了,你别等了。”
“什么?她已经走了。”
“嗯,是啊,早走了。”
林讪讪地:“不好意思啊。”转身要走。
那女人立刻叫住他:“哎回来!”
林转过身来问:“你有什么事吗?”
那女人:“我是春晓的好朋友,你有什么事可以和我。”
林犹豫了,那女人快刀斩乱麻地:“要不这样吧,这附近有一个喝东西的地方,我们上那儿聊去,你有什么事可以和我,我可以帮你转达给春晓的。”就这样,白兔被大灰狼骗到一个洞里,将肚子里的东西全掏给了大灰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