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2章 宁可活得让人嫉妒,也不要活得让人同情!(1 / 2)你只是希望自己值得被爱首页

春晓本不想和公司里的人提到家事,因为她知道出去了也没什么作用,清官难断家务事。出去了,人家也未必会感同身受,理解没有,反遭嫌弃。越可怜,越遭人嫌弃。所以,田朴君有句名言:宁可活得让人嫉妒,也不要活得让人同情。

春晓:“金姐,过年回家有没有遇到逼婚啊?”

金姐立刻:“怎么没有?年年回家,年年逼婚。我老妈放话,今年过年回家要不带一个回去,她老人家就不让我进家门。”

春晓瞪大眼睛:“啊?这么狠啊?”金姐点点头。

“金姐,我觉得你条件这么好,应该不难找吧。一定有很多条件好的男孩子追求你。”

金姐叹了一口气:“条件好的倒也樱只不过……只不过人家家人嫌弃我年龄大,不同意我和他们家儿子在一起。”金姐陷入往事沉思:“30岁的时候,我遇到一个比我5岁的男孩,他不介意我比他大,就是想和我在一起。我在一起了,可是等到谈婚论嫁的时候,他的父母坚决不同意,不能忍受一个比儿子大五岁的女人做儿媳妇。”

“大5岁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那些老古董怎么思想就那么不懂变通呢。”

金姐讽刺地笑了一下:“人家娶儿媳妇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延续香火。女人过了30岁就是难产了什么的。”

春晓愤怒地:“怎么那么迂腐!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三十几岁生孩子的女人比比皆是!”

“可是他们不那么想啊,他们觉得自己的儿子那么年轻,还怕找不着更好的吗?”

“那那个男孩呢,他是怎么想的?”

“他追我的时候倒是挺坚决的,可一到了父母跟前就软了。凡是都由他父母做主。”

“妈宝模”

“你别看他25岁了,可生活上却离不开衣食父母。”

“他怎么难么依赖父母啊?”

“是啊,他一不听话,他爸妈就不给他钱花,你他能离得开父母吗?”

春晓心想:我25岁的时候早就一切靠自己了。

“那你们的爱情呢?他不是很喜欢你的吗?”

金姐又讽刺地笑了:“爱情?爱情跟他的衣食父母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呢?”金姐端起桌子上的一罐青岛啤酒,喝了一大口:“哎你知道吗?有人爱情就像鬼,人人都有,但有谁真的见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