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八章 分析形势打消疑虑(2 / 2)红楼翰墨首页

“唉,此事说来也是迫不得已!”林如海感叹道。

“当年你师母仙去,玉儿无人教养,岳母来信要亲自教养玉儿,为了玉儿的婚事,我也只好将玉儿送往京中!”

陆璟心中顿时了然,在如今这个礼教森严的时代,若是没有母亲教养的女孩不仅会被夫家挑剔,还有可能嫁不出去,尤其是历朝历代都会婚姻礼法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有七弃、三不出、五不娶的说法。

七弃又称七出,以律法的形式规定了休妻的七个条件,只要满足其中一条,夫家就可以直接休妻,一是不顺父母,即嫁过去后不孝顺父母,夫家可以直接休弃。

二是无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若妻子生不出子女,夫家可以直接休弃。

三是淫,即妻子有放纵淫乱行为,夫家可以直接休弃,淫佚被认为是妇女道德品行最大的恶德,对犯了淫佚的妇女不必执行三不出,有时甚至还会被沉塘处罚,而且新婚夜验红,若是无血,就断定犯淫即刻休弃。

四是恶疾,即妻子患有不治之症,夫家可以直接休弃。

五是妒忌,若是妻子对丈夫多纳妾不满,敢于表现在语言和行动上,夫家可以直接休弃。

六是多口舌,若是妻子说话没有忌讳,夫家可以直接休弃。

七是盗窃,若是妻子在管家过程中将公中财物据为已有,夫家可以直接休弃。

三不出是指若是出现以下三种情况,夫家不能休弃妻子,一是有所娶无所归,不去,即妻子的家族散亡,此时休妻,则妻子将无家可归,妻子可以不离开夫家。

二是有更三年丧,不去,即妻子曾替家翁姑婆服丧三年的,不能被休弃。

三是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即夫家娶妻时贫贱,后来富贵了不能休妻。

五不娶是指出现以下五种情况,这些女子都会被礼法所指责,难以婚配,一是丧妇长女不娶,因长女丧母,无人教戒,故而不能娶。

二是逆家子不娶,即家中做过叛乱之事的家族子女不能娶。

三是乱家子不娶,即父母风评不好,生活淫乱的家族子女不能娶。

四是世有刑人不娶,即祖上或父母受过刑的,家中有犯罪的家族子女不能娶。

五是世有恶疾不娶,即患有恶性疾病的家族子女不能娶。

陆璟心中感叹林如海将林黛玉送到贾府也是爱女心切,将林黛玉养在一位德高望重的国公夫人门下,无疑会让林黛玉的婚事更加容易,只是他觉得林如海识人不明而且所托非人。

林黛玉本来只符和丧母长女不娶,若是史太君好好教导,也不是什么大事,可是如今贾家传出了林黛玉体弱多病,时时刻刻离不了药,又让林黛玉背上了身有恶疾的名声。

若是贾家下人再将林黛玉和贾宝玉的事情说出去,恐怕林黛玉的名声会更加不堪,在这个极为注重女子名节的时代,林黛玉以后想要嫁人都难。

而且据他所知林黛玉在贾府过的并不如意,虽然史太君对林黛玉百般宠溺,物质生活极力满足,可是从来未曾关注过林黛玉的精神生活。

林黛玉背井离乡寄居在贾府,最需要的不是宠溺而是关爱,另外史太君对林黛玉的教育也不上心,很少教导林黛玉为人处世的道理和女儿家应该懂的礼仪规矩。

林黛玉初去贾家时,虽然只有六岁,可在贾敏的调教下,她的言行举止皆表现的无可挑剔。

反倒是她在贾家待了几年,基本上没再受到过系统的教育,一般女孩需要懂得礼仪规矩,林黛玉一概不知道,所以她才会与贾宝玉亲近异常,十几岁了还躺在一张床上,一起偷看谈情说爱的禁书,和贾宝玉有了私情,元宵节时林黛玉还在众目睽睽之下,给贾宝玉喂酒。

尤其是这件事,一个女孩当众喂男子喝酒,无论在哪个时代来看,其行为都显得轻浮,更何况如今礼教森严,对女子的要求更加严苛,林黛玉的行为自然不会被人所接受。

虽然当时王熙凤眼明心亮的阻止两人这一不雅的举动,但史太君还是借题发挥,拿才子佳人偷情的事情委婉的批评了林黛玉的不雅轻浮行为,导致林黛玉对她和贾宝玉的婚事彻底绝望。

陆璟想到此处,不由得想到了自己的妹妹,看来也需要为妹妹请一个教养嬷嬷,教她一些女儿家的举止礼仪以及如何管家才是,不是为了让妹妹被这些礼法所束缚,而是为了让妹妹对这些事情有所了解,至于妹妹的婚事,他倒不担心,他有信心一定会为妹妹选一门称心如意的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