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动物之间发生内讧了,这很正常。
有些动物是为了争夺优先吃肉权,有的动物是为了争夺交配权。
而斑鬣狗之间的打斗,一般是以咬掉失败者的耳朵为结局收场。
没有耳朵的斑鬣狗成为族群中最下等的狗,每次要等母鬣狗吃完,才轮到强壮的公鬣狗,然后就是小鬣狗。
最后,才是这种没有耳朵的公鬣狗。
因为它们是失败者,只配吃最后的皮,还有骨头。
这五六只鬣狗也明显看到了二人。
但它们正在内讧,所以没机会搭理这两人。
聂峰这才放下心来,他身上的手枪里有七枚子弹,但聂峰也不能保证自己每发子弹干掉一头鬣狗。
再加上在丛林里随便放枪,是个不好的习惯,容易引来那些可怕的生物。
比如那个长的像猴子会使用工具的生物,这玩意不需要多,只需要十几只,就能让二人死无葬身之地。
因为它们的毒针厉害啊!
聂峰的目光朝那人的尸体四周搜索,想找到他遗落的手枪。
正在此时,丁可儿突然一个箭步朝尸体冲去,一下就从他的脑袋后面扯出了一把毛瑟手枪,和聂峰的手松是一模一样。
“峰哥哥,你看,我也找到一把枪了。”
丁可儿说完,直接把手枪指向聂峰。
聂峰吓了一跳,赶紧出声阻止道:“别把枪口瞄准我!”
丁可儿这才反应过来,赶紧把枪口瞄向地面。
见到这一幕,聂峰这才放心下来。
然后他走到丁可儿面前,将她手里的毛瑟枪放在手里检查,半分钟后,聂峰失望的摇摇头。
“可惜了!子弹已经全部打光,要它又有什么用呢?”聂峰说道。
丁可儿顿时一脸失望。
“峰哥哥,你不是有七颗子弹吗?不如,咱们平分了吧!大不了,你要四颗,我要三颗好了。”
丁可儿可怜巴巴的说道。
“不行,把子弹给你完全就浪费了,而且你又没有射击经验。”
聂峰断然拒绝。
先不说丁可儿能不能驾驭好准确度,仅凭以她这种大大咧咧的性格,动不动就把枪口瞄准自己人,是无法把热武器给她的,万一枪走火,那聂峰立马完蛋。
而且听说这种二战时期的枪,最容易走火了,聂峰更不能冒这个险。
这时,丁可儿突然蹲下身子,在那具尸体的衣服和裤兜里摸索了起来。
聂峰一看这情况,瞬间也明白过来,他也抢过去摸索这尸体尸体的裤兜衣包。
“哈哈哈,峰哥哥,我抢先了。”
丁可儿说完,直接握着一个长方形的东西,透过边缘的空缺处,能看到一枚枚黄澄澄的子弹。
子弹像大拇指那么长,却比大拇指细了许多,而且是整整一个弹匣。
要知道,这种毛瑟手枪,一个弹匣是十发子弹,等于是说,丁可儿现在比聂峰的子弹还多了。
聂峰当机立断,直接一个熊抱,抱住了丁可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