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四章 诗名:乞巧(1 / 2)大唐小闲王首页

笔并不是名扬天下的宣州紫毫,只是普普通通的兔毫笔。在好笔的人眼中,这只能算是不入流。但是,当这支笔被陈幼澜修长的手指握住时,它仿佛没来由地多了几分灵动,或许传说中的“点化”便是这个意思吧。

唐人惯用笔锋较硬的小笔,陈幼澜操纵笔尖在纸上飞快地游走,留下一长串漆黑的墨迹,正是极为清秀的小楷,整整齐齐的,看上去赏心又悦目。

李信边看边点了点头。

陈幼澜并没有像那个老儒生一样边写边念,而是飞快地写完之后,才极其潇洒地把写了诗的纸扔给那位侍女。侍女很是为难,连忙双手抱着这张写了字的纸,仿佛抱着什么神圣的东西,一路小跑着回到胡大娘身边,想要把纸交给她。

然而胡大娘却也对这张写了字的纸避如蛇蝎。好在她惯在风月场里厮混,脸皮早就练得比铜墙厚,劈头盖脸地便骂那位侍女道:“拿给我干什么?不知道我不识字?故意要落我胡大娘的脸?还不快拿给秀秀姑娘念!”

侍女立即回魂一般,恍然大悟地在店内无数士子的哄笑声中跑上阁楼,小心地将陈幼澜的诗交到了秀秀手中。

李信这才明白侍女为什么一接陈幼澜的诗就面露难色既然陈幼澜自己没有念,那么侍女理所当然应该把诗念出来,但是她并不识字,所以才向胡大娘求助,然而胡大娘也不识字,所以才有了刚才这一幕。

这会儿正是唐初,百姓的识字率低得可怜,一砖头扔在大街上砸死十个人,保准九个都大字不识一个,剩下一个还只会写自己的名字:丁一一,稍微复杂一点就没辙。当然,这也是没办法。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百姓们饭都吃不饱,哪有心思考虑读书,考虑阶级跃迁的事情呢?

李信正魂飞天外,阁楼上的秀秀姑娘已经默默展开陈幼澜的大作,念了起来。事实上,早在她刚看清纸上写了什么,还未开口之时,她的眼睛就陡然亮了起来,就像黑夜里一盏跳动的灯火。

她的声音听起来很兴奋,像是找到了宝物的孩童兴奋地招呼小伙伴过来一起看。她念道:“诗名乞巧。七夕今宵看碧霄,牵牛织女渡河桥。家家乞巧望秋月,穿尽红丝几万条。”

话音一落,满座皆寂。

在场的人都不是文盲,至少也是能作出一两首歪诗的文人学子。受天赋的限制,他们可能终其一生都写不出一首好诗,但是,他们却都至少能分辨出一首诗到底好不好。这就跟天赋没有什么关系了,只是基本功而已。

很显然,陈幼澜做的是一首好诗。好到一时间在场的所有文人们都傻了,仿佛有人在他们的胸膛上开了个口子,正疯狂地往里灌柠檬汁好吧,大唐时候其实还没有柠檬这种水果。

反正,这些家伙们全酸了,酸得不得了,同时又被这首清丽逼人的诗打动着,实在没办法说出这首诗不好的话来。当然,李信相信在场这么多读书人之中,肯定还是会有那么一些不识货的人的,但想来这些人见到周围这么学子都露出这种被震惊的表情,他们应该都不敢站出来瞎哔哔了,免得遭人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