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三章 我的手机里,都是你爱听的歌(1 / 2)30未婚首页

爱一个人爱到什么程度才算癫狂?

大约是,把自己活成你的样子吧!

张琳娜第一次见到元化是在交大后门的一个音乐酒吧。她虽然不是学生,但还是喜欢感受学生气息的生活。那天下班她和同事到音乐酒吧喝酒。

当灯光转暗,一个穿灰白色T恤,天蓝色牛仔裤的少年迈着步伐轻快地走上台,他率性地一撩额头前的刘海说:

“下面,我为大家带来一首我自己写的歌—姑娘啊,你在何方!”

他的声音干净透明,带着愉悦的气息。木吉他被拨动,音符流转悠扬。

“姑娘,你说,时间荏苒,却不知归期是何时;你说,没有沧海,更没有桑田;多少人在白头到老的路上迷了失方向,又多少人忘记爱情本应该有的样子。所有的人都得了失忆症、、、、、、”

“姑娘啊!你是否知道,我还在等待,你是否知道,我不问归期、、、、、、”

琳娜双手托腮,有些孩子气地看着他,少年微闭双眼,纤长的手指拨动琴弦,浑身透着一股文艺男青年的气息。他应该是大学生吧,琳娜想。

一曲完毕,台下响起稀稀拉拉的掌声,他笑着给观众鞠躬,抱着吉他走下台。少年把吉他递给酒保。

“今天唱的是新歌?”酒保一边擦酒杯一边问。

少年喝了口啤酒,露出心满意足地表情:“不是新歌,是大学时候写给初恋女友的。”

听他说话的口气,应该不是大学生,他唱完歌也不急着赶场,看来也不是歌手,琳娜对他的好奇心越来越重。当她脑子里翻来覆去想这些问题的时候,竟然不知不觉看着他出了神。

少年发现自己被人盯着看,脸上露出只是十七八岁男孩子才会有的娇羞神情。他举起杯子示意琳娜。

琳娜这才发现自己失神地看着他。她手忙脚乱地举起杯子回应他。

既然已经失礼,不妨自己再多走一步认识他,于是她向酒保多要一杯酒,然后走近少年:

“请你喝一杯!”

少年颇有些吃惊。

“你放心,我没下药!”琳娜其实心里很紧张,这还是她第一次主动认识男生,心里砰砰跳个不停。

少年摆摆手大笑:“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他没有说下去,很干脆地将啤酒一饮而尽。

“读大学的时候,我也组过乐队。”琳娜说。

“你组过乐队、、、、、、”少年瞪大眼睛表示不可思议,“很少有女生玩乐队。”

“组乐队这件事我本来都不好意思提。我们做得很差劲儿,不到一年就散了。现在在酒吧看到歌手,心里总是感慨万千。刚刚你唱得歌真的特别棒。”

“我哪里算得上歌手。你这样说,在下就十分惭愧。这个酒吧是我朋友的,我没事儿上去唱两嗓子。他没收我钱,就算够意思。”

“别自谦,先说这吉他弹得就不业余,再说你唱歌的方式和气息就跟那些唱KTV的人不一样。”

被琳娜这么一番夸赞,少年自然是开心得很。“我们这样算不算伯牙与钟子期,他们是高山流水遇知音,我们这算酒吧遇到知音。你好,我叫元化。

“你好,我叫张琳娜。”

“好有缘,除了这个酒吧,还有一个好玩儿的地方,你要不要去。”

“什么好地方?”

元化神秘一笑:“下次,一定带你去。”

和琳娜一起来的朋友要离开酒吧,看他们聊得热络,只好远远的喊:

“琳娜,我们要走了,你走吗?”

琳娜聊得正心花怒放,但总不能赖着不走。两人相互留了联系方式,才不至于让她太失望。

人与人之间的感觉非常奇妙,有些人与自己格格不入,但有些人一出现就能弥补自己的缺憾,将自己心中所缺失的那部分严丝合缝地弥补完整。元化之于琳娜就是那缺失的一角,在认识他之后,琳娜感觉自己的心满满当当,前所未有地充盈。

在酒吧分别后,两人又聊了许多关于音乐的回忆。

元化高中原本想要去年音乐学院,但父母觉得不妥。在他们眼里做音乐的人没有什么特别好的未来,能成名做歌手的凤毛麟角。大多数人也只是过着平凡无奇的下半生,甚至有些收入还不稳定。元化拗不过父母,最终选择计算机专业。不过现在他也并不怨父母,至少现在职业的收入自己还算满意。

音乐,是他们共同的爱好,也是未曾实现的理想。一说到此,两个人都有说不尽的懊恼和回忆。琳娜将大学时期写的歌和之前录的视频资料都一并发给元化。这些东西她很少再给别人看。

有些东西越是在珍贵,就越不愿意与人分享。她觉得太珍贵,一旦说出口,就有被别人嘲笑的可能。一旦如此,自己的回忆和自尊都会受到打击。可是元化不同,他是能和自己分享这些连自己最好闺蜜都不知道秘密的人。

正如琳娜所料想的那样,他并没有嘲笑自己。虽然看到她在乐队期间可笑夸张的造型笑得直不起腰,但她知道那不是嘲笑。

“谁没有过去啊,我虽然造型夸张,但胜在脸皮厚。”琳娜笑着说。

“对对对,不可笑。”元化说,“上次给你说的那个好玩儿的地方,你去不去?”

“当然!”

“记得带上你的作品!”

“为什么?”

“到了,你就知道了。”

琳娜被吓了一跳,元化所谓好玩儿的地方是一个旧工厂改造的音乐主题聚会。酒,在这里只是配角,所有参加聚会的人都可以说是音乐人,业余的,专业的都有。每个人既是歌手,也是听众,即兴表演随时随地都会发生,你弹出一段旋律,我即可跟着吟唱。工厂中央有一个小型舞台,只要愿意就能轻松地站在舞台上表演。

元化怂恿琳娜上台表演。她连连摆手:

“我怎么敢上台,现场都是行家,我上去太丢脸。”

她说这话并不是谦虚,大学毕业后,已经多年未上台表演,就算看着中央的舞台,她脚底都在发软。

“怕什么,又不会要你的命!”

琳娜头摇得像个拨浪鼓,瞪大两只眼睛。

“你带乐谱了吗?”

琳娜点点头,从包里摸出昨天才打印出来的乐谱。元化拾起身边的吉他,一把将琳娜往中央的舞台拖。琳娜吓得弓起身体,往后缩。可是女生的力气哪能和男生比。她就像一只小猫一样被拉上台。

台下,欢呼声四起。

站在舞台上,琳娜既兴奋,又紧张。多年前的感觉仿佛从脚跟直达心脏。对于歌手来说,舞台是有力量的。这是谁也无法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