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不会想到这场因为几个孩子引发的事件会在之后弄得越来越大,陈天奇不得不采用了高压手段,才使得这场风波得以平息。
……
七月中旬,烈日炎炎。
就连那些生长力最为旺盛的植物在太阳的暴晒之下也显得蔫头耷脑。
沈芸躲在自己的小饭店里,尽管空调已经开足了马力,但还是感觉燥热。
她扇了两下扇子,感觉到扇出来的风也像是热风,更加心烦意乱,索性把扇子扔在了一边。
正想着打开电视看一会儿,门楣上挂着的风铃响了两声,应该是有顾客到了,于是从柜台后抬起头来,“您打算吃点什么?……”
话还没说完,她整个人就怔住了,因为来的不是别人,正是陈氏集团的少主陈天奇。
不得不说,陈天奇长得太像他妈妈林惜语了。
只是那好看的眉宇之间平添了父亲陈君侯的霸气或者说戾气,不怒自威,那双亮的出奇的眼睛更是让像沈芸这种心里藏了很多事的人都不敢直视。
“我记得你,你是天奇吧?小信的好朋友,”沈芸伸手捋了捋头发,强作镇定地说道。
陈天奇的嘴角微微上扬,形成了一道很好看的弧度,但沈芸弄不清他这算是微笑,抑或是嘲讽。
他淡淡地开口,“我是陈天奇,也是秦信的好朋友,不过你绝不会是因为秦信才认识我的,这一点你不会否认吧?沈姨?”
沈芸心里一阵慌乱,表面上却是不肯显露出来,讪笑道:“你这孩子怎么尽说些莫名其妙的话,不是通过小信认识你,还会有别人?”
陈天奇不置可否,转身看向挂在东边墙上的一块牌匾,饶有兴致地念道:“芸芸众相,漫漫人生,看透了君情冷暖,便学会惜字如金。”
他眯起眼睛道:“如果我没看错,这幅算不得谶语的条幅应该是出自京城的书法大家吴之毫之手吧?”
沈芸心里一阵惊异。
要知道吴之毫虽然年轻,但一直有着现代书狂的雅号。
一手狂草写的张扬跋扈,笔势雄奇到就连有着书圣之称的黄伯祖看了都大呼过瘾,惊为天人。
但就是这么一位大书法家,知道的人却很少,那是因为吴之毫有个怪癖,从来不为钱写字。
曾经有位富豪以一个字一千万的价格,想请吴之毫为他写一首七言绝句,结果被骂了个狗血淋头。
所以在市面上基本上看不到吴之毫的书法,也就没有人会关注这位隐居在京城的隐士。
这就是让沈芸会感到惊异的原因,按理说那条幅上根本就没有落款,从小在岭东长大的陈天奇也根本就没机会见过吴之毫的书法,更别提这个人了。
可陈天奇还就是一眼就认出了那只是潦草装裱了一下就挂在墙上的条幅是出自于吴之毫之手。
于是沈芸开始装傻,“什么大书法家,我可不知道,只是觉得这几句话蛮有意思的,就买了回来挂在了墙上。”
“那你还真是会买,”陈天奇挑了挑眉头,揶揄地笑,“这幅字如果是拿出去卖的话,至少也能卖个两个亿,就让你这么随便挂在墙上,真是暴殄天物。”
沈芸故作惊诧,“这么值钱吗?那我可得收起来了,万一被小偷看见了可就坏了。”
陈天奇皱起了眉头,冷声道:“别装了。那字幅上芸芸众相几个字,写的就是你沈芸。漫漫人生,写的是秦信的母亲周小曼。”
“至于看透了君情冷暖,便学会惜字如金,写的是我父亲陈君侯,母亲周惜语。”
他的眼神变得凌厉起来,“我第一次来你的店,就已经注意到这幅字了,你真当我是瞎子,看不出你写这些字的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