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后。
杨依不知道这个时期是在历史的哪一段,因为她的历史非常差。
这个时期分三个国家,上周,下周,楼兰。还有一个不算国家的地方,叫鬼国,听说那里的人不人不鬼的。
具体的是怎么样子的她还不清楚,对这里的人来说,那里是个传说。
这里的小孩子一不听话,大人就吓他,“不听话就把你丢给人贩子,卖到下周当奴隶,下周人也不喜欢你们了,就把你们扔给鬼人,吃了你们,看你们还调不调皮。你看街上那些乞丐,有没有小孩子?没有吧,那些小孩子都是不听话被家里人赶出来,然后人贩子就抓住他们拿去卖了,所以街上的乞丐都是老的。”
这些恐吓对小孩子屡试不爽。
杨依所在地方叫凉北,属上周凉州省,这个时期最富有的地方之一。应该说上周是个非常有钱的地方,人民生活安康,相比之下没有烦恼。
杨依的爹是个颇有名声的大夫,许多达官贵人都由他诊治,所以说他的月银还是充足的。不过,她爹对于孩子非常重视,女子他也觉得要有有一技傍身。这跟上周其他人家不同,在上周,相比其他国家,重男轻女的观念更加强。
杨爹花费大量的钱财,买通了当地有权的人,让杨清进到了凉州最好的学府,又花重金,让她大姐学刺绣,琴棋书画,一点不亚于达官贵人的小姐。
而在这个时代,上学是很花钱的事,所以她家变得很穷。奴仆只有两个,她娘还要赚钱。她就变成野养,就是自生自灭。
杨依扎着两个小辫子,蹦蹦跳跳地向逗猫小贱人走去,用最天真无暇的模样对着小贱人笑。小贱人长大了许多,脸上的婴儿肥已经消失不见,温顺而浓黑的眉,丹凤眼,薄嘴,但是脸还没长全,估计日后是一大祸害。他坐在院子里的石桌上,手里捧着一本书。而她坐在他的旁边,手托着头看着他:“装逼哥哥,你在看什么书呀?”本人知道他叫庄必谦的时候,武断就要开口装逼哥哥。
“装逼哥哥,你还没有说你在看什么书呢”。
庄必谦放下书:“依儿小姐想知道这是什么书吗?”他微微笑着,极其温柔。
杨依对着他点点头,“是呀,是呀,快告诉我吧。”
“告诉你是可以的,不过你若是想知道这本书叫什么,那等等我带你去大小姐那里看大小姐新学会的蝶舞,好不好。”他哄道。
“我不想去桃儿姐姐那里。”杨依嘟着嘴看着他。小蹄子,跟她玩这招,太嫩了。想要把她丢到桃儿姐姐那里自己去跟黑衣人见面是吧。没门。要么带她去,要么大家都不要去。
杨爹曾经说过,庄必谦是他在路上捡到的孩子,看着可怜就一起养着了。既然如此,为何他会认识黑衣人?跟着他练功?她想知道。
每天都装天真无邪的杨依:“装逼哥哥,你是不是要去见小黑狗呀,我也要去。”小黑狗就是个黑衣人,但是为了不让别人发现,给他取了这么个名字。
“小黑狗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依儿小姐想见小黑狗,我们下次去找找看。”庄必谦其实不太想带这个小不点去见古扎,杨依口中的小黑狗,虽然她小,不懂什么。
“依儿”。身后转来了她娘那豪迈的声音。杨依马上滑下坐着的石凳,往她娘跑去。
“娘,你采药回来啦。”
她连忙把手里的篮子放到地上来接住杨依小小的身子,而杨依整个人扑在她身上。
“今天都干什么啦?”杨娘宠溺地摸摸杨依的头。
杨依闻着她身上含有的泥土的味道,感到很舒服。好吧,是的,杨依爱她。前世作为一个孤儿,她并不懂得被人疼爱的感觉是什么样子的。但是来到这里,她觉得那颗冰冷的心都融化了。杨依边躺在她娘的怀里,边去翻放在地上的篮子。嘴里念念叨叨着。“蘑菇。蘑菇。”她翻出了好多块黑灰色的蘑菇。她就知道她娘不会忘记的。
“依儿最喜欢的蘑菇,娘亲今天采了很多哦。”杨娘像炫宝般翻了翻篮子,露出了里面的蘑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