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锦大喜,这空间灵泉还真是好。
短时间里苏文没再来闹事,苏父对于受伤的他们有些歉意,想登门道歉被苏锦拦下了。
这么几天苏锦就在家里安稳洗扫,胖狗天不亮就跑进山里,回来的时候叼了只野兔。
厨房破旧的桌子上,摆了几副瓷碗和汤匙,斑驳的墙壁上,悬挂着几串洋葱。
苏锦围上围裙,今晚她要小露一手,准备做个清炖兔肉。
苏锦本来准备做爆炒兔肉,可是他们一家久未见荤腥,一下子吃太油腻的肉,怕会会肠胃不适。
家里有一把砍刀和菜刀,基本都生锈了,菜刀甚至有很多缺口,但是也只有这样的条件,也只能将就用着,总比没有好。
先要做好准备工作,去院子里的水缸舀了一盆水,把葱姜蒜洗了。
苏锦把野兔拎起来看了看,肉质很紧,这种在山上跑的兔子,浑身的肉都很鲜美,要是做好了,绝对是盘美味的食物。
苏锦先把兔肉切成块,洗净泡水里,泡软后又拿开水滤一下血水,苏锦感叹,要是有高压锅就好了,直接把兔子扔到高压锅里,压一下,血水就都出来了。
油温起来后,直接把准备好的辣椒葱姜蒜啥的到了进去,油碰到这些料直接溅开了,火势顺着油就进入到锅里,苏锦趁势掂了下勺,葱姜蒜的味道就猛的一下出来了,这些不能炸太久,香味一出来,就把腌好的兔肉下了锅。
翻炒变色后,在锅中加入水,然后就盖上锅盖子炖了起来。
苏锦的柴火烧的旺,很快大锅里就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了,炖兔肉的香味顿时弥漫了整个厨房。
苏秀坐在厨房的门槛上,一双黑葡萄般的大眼睛,紧紧的盯着大锅。
“是不是闻到香味儿,想吃饭啦?”苏锦笑道。
苏秀使劲儿的点着头,咯咯的笑了起来:“吃肉肉。”闻到这兔肉的香味,拍着手跳了起来。
兔子的肉炖上一锅鲜汤,一家人喝的红光满面。苏锦却觉得少了调料,味道并不怎么好。
兔子肉炖了汤,皮就剖下来,拿到镇上去卖,有钱人都爱穿这些毛毛的。
镇上离龙台村不远也不近,大概两个时辰的脚程,苏锦一大早背着空背篓,所以一路就走了过去。
每个月逢初一十五,是镇上的大集,附近村落的人都会来赶集,或贩卖自家所产,或采购家中所需。
今天恰好是逢十五的大集,苏锦刚进镇子里,就觉得热闹不凡,熙熙攘攘,到处都是此起彼伏的叫卖声。
苏锦在集市上转了一圈,对这个时代的物价大致有了些了解。
这里一两金十两银,一两银子等于一吊钱,也就是一千文。
而粳米白面则十文钱一斤,肥肉十四文一斤,瘦肉十二文一斤,高粱黍米等粗粮,不过三四文一斤。
而苏锦手里的这张兔子皮,则是二十文一张。
卖了兔子皮,苏锦换了些白面回了家。
而此时在三千九百一十里外,大晟朝国都,开明城,三王爷府。
一名英俊男子锦衣华服,他坐在书桌前正皱眉思索着什么,上午的阳光照在他额头的伤疤上,他微微眯眼叹了口气。
此人的长相竟正是那日暴死的王家独子王二道!只是气质完全改变,一身肃杀与富贵之气令旁人自惭形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