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婉留下,陪我一起吃饭,不然的话我不依!”老夫人说道。
“好!一切都听娘的,就让婉婉留下!”张明见怎么劝老夫人都不松口,他只好妥协。
高明则跟着苏婉的表兄弟坐在一桌,大家互相简单的认识一番。
“在下张良!是张家二房长子,家父张富,这是我弟弟张海,这位是舅姥爷家的长孙……。”
“在下高明,是苏婉的夫婿!在这里给各位兄弟问好!”高明起身拱手道。
“不知表姐夫现在在哪里高就?”苏婉的一个亲戚问道。
高明记得刚刚张良介绍过,他叫马赫。
“我现在赋闲在家!”高明直言不讳!这没有什么不好说的。
“那就是什么都不做,游手好闲了!”一个声音阴阳怪气道。
高明认得他,他是舅姥爷家的叫马六。
“可别这么说,苏家家大业大,还怕养不活表姐夫。”张良的弟弟张富嘲讽道。
满桌子的人都向高明投来鄙夷的目光。
上门女婿,吃软饭的男人最让人看不起,宁愿去沿街乞讨,也绝对不做上门女婿。
这不仅是丢人现眼,更是有辱门风。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如此没有气节的软骨头,只会让人看不起。
高明懒得跟这些手高眼低,狗眼看人低的家伙一般见识。
“前两天我爹让我接手一些家里的生意,每月给我五两银子,不知道表姐每月给表姐夫多少钱。”马赫笑道。
众人幸灾乐祸的看着高明。
马家虽然不是什么大家族,也不是什么富商,但比起一般人来说,还算富有。
虽然马赫一个月才五两银子,要知道这可是足够普通五口之家舒舒服服的过一年。
一个月五两,一年就六十两银子,多少人奋斗一辈子都未必能够积攒下来这笔财富。
偏偏高明是个连乞丐都不如上门女婿,一个靠女人吃软饭的家伙,跟马赫比,那简直就是垃圾。
有人讽刺道:“马赫老弟,这就是你的不是了,你明知道表姐夫是靠着表姐吃饭,你却当着大家的面揭他的伤疤,这让他以后还怎么见人。”
另外一人道:“你这话说的不对,有些人宁愿去乞讨,有骨气,也挺好,有些人不光穷,还懒,最重要的是没有气节,非要舔着脸去做人家的上面女婿,就不要怪人家揭他的伤疤!”
“要是换成我,我早就一头撞死得了,以免出来丢人现眼,不光自己丢人,还连累祖宗一起丢人。”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将高明贬的一无是处!
反观高明,则依旧气定神闲!
该吃吃,该喝喝,完全不理会其他人怎么说。
他犯不着跟一群自鸣得意,自以为是的跳梁小丑一般见识。
嘴巴长在他们身上,想怎么说就让他们说去,反正自己又不会少一块肉。
众人见高明不为所动,心里更加鄙视,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厚颜无耻之人。
大家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居然连脸都不红,大家鄙视的同时,还佩服他的脸皮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