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不是,笑水妹子,你别急,其实,大家这是,全都出去找你去了。三个月前,缚歌、越蓉和你三个人一起出了任务,结果回来的时候他俩遍体鳞伤,缚歌撑着一口气发出了求救信号,然后等到附近正在驻守驭傀驿站的天罚赶过去的时候,他正好晕了过去。由于前去接应他们的天罚许久没回总部,之前的护国行动也并未参与,因此完全不知道赫缚歌的万年二人组竟然有了第三个人,就直接送他们俩回来了驿站。直到缚歌三天后转醒,像发了疯一样的四处找你,还揪着救他的那个兄弟的领口问他为什么不救你,为什么不带你回来,他们才知道你仍然身处险境。于是赶紧派出人手前往你们执行任务的那座雪山找人,可是那座山竟然凭空消失了一般,完全没有了踪影,原本山体存在的地方变成了平地。缚歌又怒又悲之下口吐鲜血,再次昏迷,再加上越蓉病情反复,但是不知病因,驿站的兄弟们只好先送他们回了总部。经过两个月的调养,他们两个总算有了些起色,于是缚歌再也等不下去,立刻就要去找你。我们大家都很担心你,于是全体同意,放下一切任务,去四处找寻你的蛛丝马迹,活要衣衫无损,死……也要让你入土为安。”
活要衣衫无损,死也要入土为安……
原来,我竟然误会了他……误会了这么久……
是啊,我躲躲藏藏七年,见惯了尔虞我诈,生死相逼,习惯了掩盖身份,隐藏性情,逐渐变成了自己儿时最厌恶的人,却也不相信别人的善,别人的好,别人的心了。
“万大哥,都是我不好。”我恳切地望着他,想到赫缚歌对我的担心,想到他为我折损了身体,我的心没来由的酸痛起来,“是我让大家费心了,我该努力早点康复,早点回来的!大家现在都在哪,我去找他们,我去把他们都找回来!”
“傻丫头,这次筝社全体出动去找你,除去我,光天罚就是一百九十六人,还有一些后勤人员,怎么也得四百来人,你要是出去一找,怕又要过三个月才能回来,可不又得把缚歌急死了。”提到赫缚歌,万大哥又眼含深意地望着我,看得我脸又红了红,声音都变得嗫嚅起来了。
“这……这可怎么办……”
“傻丫头,你脖子上的……噫?你的社徽呢?”
“啊,什么……”看着万大哥惊讶的表情,我一愣,画了个镜面法阵,仔细一看,果然脖子上胭脂色的筝社徽章竟然消失了。
难道,难道是因为白巫成了我的剑魂,又因为白巫身体的特质,因此筝社徽章不能再烙印在我身体上了吗?
正因为世间万物都不能玷污白巫的身体,因此成就白巫后就会通体纯白,再无杂色,白巫也由此得名。
不过白雪仅仅成为了我的剑魂,所以我并不会变成和她一样雪白的人,但是别的杂质也无法沾染在我身体之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