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筱对大理寺法医院的事上手很快,众人之中她只选出五人,四男一女,三个年龄较大都是资深的仵作,经验丰富,有一个体型微胖的叫钱千,一个身材消瘦的叫马起源,一个白发白须的叫田胜光,年轻人除了吴桐还有一个男子,年龄不大长得十分结实敦厚,很不起眼,但这人心细如发,在面试中脱颖而出,叫余天。
阅筱作为法医院的领事刚刚开始还是有些忐忑,毕竟自己看上去很是年轻又是女子怕不能服众,但出乎意料的便是这几人对她很是恭敬,想象中的刁难为难一个也没有,观察了几天她终于明白,吴桐本就有求于她又急于表现为人单纯所以工作积极。钱千为人温和,长得也和善,说话要比别人慢一点,想和他吵架几乎不可能。马起源性子稍微急一些,不苟言笑,不善言语对工作极为认真。田胜光好酒,每天都带着酒壶,不过除了这一嗜好便是喜欢研究尸体而余天呢,为人忠厚老实,验尸时心无旁骛,重活累活他都二话不说第一个做,这些人都不是脑子里有杂念的人,虽说脾气是有些古怪,但心里却很舒服,都是很得力的助手。
阅筱在验尸房中来回看着,他们五人验尸手法都相当娴熟,更可贵的便是动作麻利没有废话,验尸的结果也相当准确,阅筱很是满意。
法医院的工作相当辛苦,十个人工作六个人完成,几个人在验尸房都忙得不可开交,这几日都是腰酸背痛。
阅筱验完最后一具尸体,伸了个懒腰对大家道:“等下换好衣服请大家吃饭。”
吴桐开心的说了个好,其余四人都有些拘谨:“这个…………领事不太好吧,我们都是下属。“
“既然我是领事,那就这样,换好衣服前面醉仙居见。”阅筱不容分说带着吴桐先离开了。
阅筱定了醉仙居最好的包厢,为了不过于尴尬,与吴桐都是男装出行,四个人都磨磨蹭蹭的进来了。
“坐吧,现在不是任职的时间,下班需要好好放松一下,我点了这里最好的酒和菜,大家不要嫌弃才好。”阅筱站起来招呼。
田光胜一听马上坐了下来:“好,好!有好酒。”
吴桐看着他们嚷道:“坐啊!还会吃了你们?”
几个人坐下,阅筱端着茶杯道:“咱们共事了七天还没有好好介绍一下我自己,我呢,叫阅筱,一个普通的仵作,其实本来我们法医院有十个名额,但是我选来选去只觉得各位才能胜任,虽然有很多人觉得仵作是个又脏又累的职业还有些晦气,但我不这样想,我一直都觉得法医也好仵作也好都是死者最后的希望,有冤屈有真相也只能由我们去发现,所以我不能随随便便挑几个来做这份工作,也希望你们不要怪我没有多招些人加重各位的负担。”
“嗯,言之有理。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好仵作,若是判出冤假错案,那便是良心不安的事。”马起源点头赞同。
田光胜自顾自的端起酒杯:“人生在世并无贵贱,很多事是需要有人去做的。”
阅筱心里很开心端起茶杯道:“从今日起,我希望我们法医院能像一家人一样相处,有高兴事可以分享有难处也一同渡过,这杯茶我先干了。”
“不够意思,喝茶算什么一家人。”田光胜先起哄。
“喝就喝呗。”阅筱端着杯子一饮而尽,那火辣辣的酒滑过喉咙把她呛住了。
田光胜喊了声:“好。”也一饮而尽,大家也没有那么拘束都吃了起来,吴桐是最闹腾的,闹了几杯酒大家聊了会天,阅筱两杯酒下肚就有些晕晕乎乎,酒足饭饱,大家都熟悉起来。
阅筱站起来与吴桐勾肩搭背走出门:“兄弟,往后咱们要彼此照应知道嘛。”
“那是自然。”吴桐也喝得半醉,她醉眼朦胧看见不远处走来一位男子,穿着红色的袍子,长发披散飘逸而至,走近才发现这男人长相极美,眉眼妩媚,唇红齿白,阅筱辨认着:“花”
花落梦忙捂住她的醉:“你醉了,我送你上马车。”
吴桐一见忙推了他一把:“你是谁啊你们认识吗?”
花落梦看了她一眼,就一眼便把她看呆了,那随便的一瞥都自带光华,花落梦打量着她,这丫头片子长大了,上次看见她她还刚刚走路呢。
“我自然认识她。”花落梦道。
阅筱傻笑起来:“我告诉你,他就是…………”
花落梦翻了个白眼把阅筱嘴巴捂住,连拖带拉塞进马车里,百墨伸出手把她接了进去,花落梦擦了擦汗:“喝不了酒还偏喝,只有你受得了这副德性。”
百墨看见阅筱一脸傻笑的看着花落梦,忽然她在花落梦肩膀上推了一把:“怎么样?”
“别动手动脚的,什么怎么样?”花落梦装傻。
“你娘子啊。”阅筱捂着嘴笑道:“还不错吧,年轻漂亮还伶俐,我告诉你,你这一辈子有个老婆就不容易了,不要挑三拣四……”
花落梦掀开车帘:“我下去,你送她回去。”
百墨微笑着看着半醉的阅筱:“官做得怎样?”
“极好。很适合我。”阅筱满意的点点头。
“有什么需要的吗?我可以做为新官上任的贺礼送给你。”百墨侧着身子看着他,他穿着金色翔龙帝袍,整个人看上去华贵无比。
“我的确需要一样东西,但是不好弄。”阅筱呵呵一笑:“你确定你送我?”
“何物?”
“一副完整的骨架,从头到脚趾全都要。”阅筱比划着。
百墨无可奈何的一笑:“寻常女子不是要金银珠宝就是绫罗绸缎,你问我要骨头。”
阅筱昏昏欲睡:“小满,你不是说我要什么便给什么吗?”
百墨心一抖,他扶住阅筱的肩膀摇摇她:“看着我是谁?”
阅筱抬起眼帘眨巴着看着百墨:“小满,你为什么不救我?那天我多想是你来救我,把我带走,可是我等啊等啊,一直没有等到你。”
百墨看着阅筱,她的眼眶有些红:“第一刀的时候我很害怕,我就想你说过你不许我离开你,那你一定会马上来救我。第二刀的时候我想到了杀狼时候的你,你还会向上次一样保护我,第三刀的时候,我觉得我的血要流光了,我就想,我怎么样也要活着等你过来,可是………”阅筱的眼泪一滴滴的掉了下来:“你终究没有来。”
“筱儿,你不是不记得他了吗?”百墨看着她。
“是,我是不记得,可是我的心总是提醒我。”阅筱捂住心脏:“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难过,为什么要难过,可是就是止不住,怎么办?”
百墨替她擦掉眼泪:“既然不记得就没有必要伤心,会好的,就像你身上的伤一样。”
“可是会留疤啊。”
“那又如何,留下的疤只会偶尔提醒你有过一段往事,但是还会痛吗?不会了。”百墨认真的说:“既然是上天的安排那便是缘已尽,你如此洒脱的一个人为何会想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