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医生见笑了,我这个年纪找人,要么结婚,要么谈生意,实在没功夫谈恋爱。说起来,亦欢在这边做什么工作?”
褚一慕眉角一挑,似乎,这个陆笙对何亦欢很感兴趣……
“她喜欢自由,所以没有固定工作,偶尔带上相机给别人拍拍照,够她忙上一阵就差不多了。”
“哦?她对摄影感兴趣倒是没听说过。”
“毕竟大学毕业这么多年,欢欢又不爱与人来往,自然旁人知道得比较少。”
“我记得亦欢最喜欢画画的,只是几年不见这样的天赋倒是埋没了,做起了摄影。那时她的拍照技术可谓是“黑科技”。人往那儿一站,拍出来的东西都是糊的。”
陆笙想起大学时第一次上台自我介绍,望着讲台底下黑压压的一片,来自五湖四海的陌生人,从此就要在一起朝夕相处四年了,不免有些恼怒父母的安排,让自己留在A城上大学,不然他也能在陌生的土地上找寻一种叫“思乡”的情愫,咔嚓一声,陆笙抬起眼皮瞧见一个女孩子拿着相机正在拍自己,放下相机的同时看了自己一眼,露出戏谑的表情,仿佛在说,你能拿我怎么办?
对啊,能怎么办,就那样一个笑容,让他陆笙念念不忘了七年,每当午夜梦回时,他也恨不得划破那张笑靥如花的脸,可又怎么舍得呢?对,他舍不得……
“陆先生,虽然欢欢从不与我说起她大学的事情,我也不会私下里动手去查,更不会去探究她的过往,可是你的言语行为,让我突然有一种危机感……”
“见笑了,我与亦欢交情谈不上很深,也不过是当时做了一回她相机里的模特罢了,况且还是糊的。想必那时她就立志拍出不糊的照片来,所以现在会做这一行。”
“哈哈,没想到这其中还有这样的趣事,真是可惜了,原来在欢欢的世界里还有这样的时光我不曾参与……”
陆笙何尝又不是可惜,那原本属于自己的温暖,现在却说出来让别人听,况且那人还是他不应该认同的人。
“褚医生又是何等的幸运,佳人在旁,余下的时光不是还能一一体会?”
陆笙错了,他不该来的,他似乎没有与褚一慕争夺的资格,因为他是出局者,何不抱着过去的念想苟活于世,那些独属于他的温暖又何必说出来,让他人捡了便宜,那也是他的时光啊,怎么能被别人拿去了呢。
“其实陆先生也会遇见那样一人的,只要时机对了,地点对了,那人便会出现。也不用强求一时,顺其自然最好。”
褚一慕见到陆笙,意外之余又有几分意料之中。何亦欢似乎从未提起过的陆笙,原来他们之间还有这样多的故事,遇见何亦欢之后,她会跟他讲述大学那两年的故事,里面有颜韵,有室友,有同学,唯独没有陆笙,这样想来。结论可想而知了吧,原来何亦欢心底的黑匣子是陆笙……
“时间也不早了,下次再请你咖啡,我该走了。”
陆笙抬起手看了看手表,时间差不多了,疯癫了一个早上,倒让人上了一堂课。
“好,也不耽误你上班时间,再会!”
褚一慕从思绪里回过神来,与陆笙打过招呼,目送他离开。
这件事还是不要告诉欢欢了。既然她不提,他又何必添堵?
坐在车上的陆笙有些自嘲,原来他连出现在何亦欢的回忆里的资格都没有,那他今天是在做什么?拿着自以为是的过往来炫耀自己拥有的时光自作自受吗?
是的,自作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