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寂静的咸阳城中,虽然萧条,可还算安宁,比起北边的水深火热,这里还能有张桌子摆着。
“你不是说民不与官斗么?”
陈戈静静的看着三爷。
三爷点了点头:“这不一样。”
“这不是你该做的。”
陈戈端起酒杯说道。
“但这是对的。”
三爷语气平淡却坚定。
这怂老头的行事风格,真的很难琢磨,比如,他现在要出关。
“那就干他们。”
陈戈一仰头把酒喝完,辛辣的感觉自喉头直接蔓延到胃,说不出的舒爽。
“你是肯定要走的,但是我们却不同路。”
三爷下意识的往桌子上伸手,虚握的手指却扑空了,因为,壶,碎了。
那是他用了半辈子的茶壶,就这么摔的粉碎。
“我不是要去逞英雄,也没权利评判别人对错,我只是要让这弹丸之地的小民知道,华夏不可欺!
因为,一个花甲之人,也可以打十个!
更遑论万万青年?”
三爷走了,连夜坐火车走的,悄无声息。
陈戈在院子里枯坐到天亮,当顶棍儿咳嗽着从房里出来后,看到三爷空荡荡的椅子,一句话也没说,直接进了厨房。
伙计们开始忙碌起来,打扫院子,擦拭桌子,开门下板,好一番生机勃勃的安宁景象。
都来顺,好像一直都没变,
无论是米粒儿和陈戈的到来,
还是顶棍儿受伤,钢镚儿与三爷离开,
都来顺就是都来顺,这是家客栈,也是个家,在着偌大华夏中,一寸难得的家。
陈戈起身去后厨找了点热水,端着盆子去院子里洗漱,噗噜噜的水花四溅,香皂泡沫进了眼睛。
“呐。”
清脆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一块毛巾轻轻碰了碰陈戈的手臂。
陈戈接过来,狠狠地擦了擦,直到把眼睛擦的通红,才转身看米粒儿,却又呆住了。
黑色小布鞋,乳白色长袜,淡粉色百褶短裙,束腰蓬松礼服,将脖颈衬托的修长雪白。
大眼睛水汪汪的,长睫毛轻轻颤抖着,脸颊因羞涩而变的桃红,而脑袋上,两条黑长直自然垂落,被风轻轻拂动。
双马尾萝莉……
“哪来的衣服?”陈戈低下头用毛巾认真擦手。
“胖虎孝敬的。”米粒儿捂嘴偷笑,略带娇嗔:“说了,不许偷着看。”
陈戈觉得脸颊有些热,被这点的孩子撩拨,确实有些意外:
“以后不许这么穿。”
“嗯,只是觉得万一哪天你走了,就不能穿给你看了。”米粒儿捏着衣角,原地转了一圈:“怎么样?跟你家乡的比较起来。”
“好看。”陈戈挠了挠头,很认真的说:“我没看过其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