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欣把她带的作业都掏了出来,交给下来收作业的组长。
她交完作业后,长长地呼了一口气,心想:便利贴可真是个好东西。
要不是高中时候的她,有把要做的事情写在便利贴上的习惯,她就可能会交不上作业了。
收完作业后,他们就开始了英语晚读。
掏出英语书,翻开单词,看着那些基础的单词,嘉欣陷入了沉默。
毕竟自己当年也是靠英语恰饭的,对于英语还是有一种莫名地熟悉感。
她看了看英语,还有用红笔标注要背的课文。她开始念了念,念几遍还是好的。总归在检查背诵的时候不会太尴尬,或者她用的其他表现形式,会让检查背诵的英语课代表认为她是胡编乱造的。
等读了十分钟,她就把要记的单词、语法和课文都记熟了。
她曾经在陆瑜笙去世的那段时间,背了一本厚厚的陆谷孙词典。说,等自己背完了就不要再想他了。后来,她终于背完了,但是对他的思念也越来越深。
所以,都曾经背过那么厚的词典的某人,表示高中英语单词真的是小儿科的东西。
嘉欣突然想到自己好像也有小说中,那些女主所拥有的“金手指”了。没错,就是英语,她上辈子在英语方面的能力,叠加到这辈子了,她可以有很多空余的时间来做五三了。
呜呜,嘉欣表示很不容易。
嘉欣瞪了一眼陆瑜笙就走了后,陆瑜笙伸出手,想要挽留一下嘉欣。问问她叫什么。
但是,还是没有开口。毕竟现在都在上晚自习,那位同学可能是因为班级管理的比较严,才会跑的那样快吧?
陆瑜笙挠了挠头,拿着篮球朝教学楼走去。
他的班级在三楼,他上楼的时候,看到了从旁边经过的班主任。他喊了一声“老班好”。把路过哼着小曲的班主任吓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