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的伤好得很快。那么重的伤,他三天后就可以下床。少年在这里一共过了七天。一天前,他已经可以行动自如。但是,想不起任何事情的他,总是坐在床边上,蹙眉看着阿芷的背影。阿芷一直在弄一些花花草草,喂一些小动物,做一些他看不懂的事情。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能一个人生活在这里,还能生活得那么开心。少女脸上总是笑眯眯的,愉快地做着她手上的事情。
她带他去看过那十二具尸体,然后,把他们都埋了。
少年手上一直翻来覆去地看着一个金牌吊坠。这个金牌吊坠看着就很贵重,不但是纯金打造,上面还雕着龙纹。这是他身上的东西,不用说,肯定和他的身份有关。七天来,都是阿芷在照顾他。现在他的伤好了,他想做点什么回报阿芷妹妹。可是,他发现,他竟然什么都不会做。比如,阿芷妹妹说,叫他生个火煮个饭,他不会;让他炒个菜,他也不知道菜是怎么炒出来的。
所以,他的回答统统都是:“我不做。”其实,他的潜台词是“我不会做”。但是,他有因此细心地观察阿芷妹妹的一举一动,默默地记下要怎么煮饭和做菜。
苏芷茉知道自己的医术。经过她的调理,阿君已经在她这里足足住了七天。头三天是在昏迷之中,后三天是躺着休养,这不怪他。但是,经过了六天后,现在已经是第七天。以她的医术,阿君已经可以做任何事情了。但是,无论她让阿君做什么事情,他都说:“我不做。”
这位大少爷是不是太懒了?所以,今天她有些脾气不好了,竟突然叉腰对着他说道:“大少爷,你这么懒,小心你以后娶不到媳妇。”
阿君有些不好意思,他不是不想做,他是不会做:“我还小,不想娶媳妇。”娶媳妇的话,能娶阿芷妹妹这样的媳妇吗?她什么都会,一个人在这样的森林里都能活得这么好。
阿君虽然失忆,但是,看到那十二个死掉的人,从他们的衣著打扮看,他应当是他们的少爷吧?换句话来说,他出身不凡,至少是个富家子弟。可奇怪的是,他并不太想回去。这里的花花草草都经过了修剪,环境十分优雅,简直就是一个世处桃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