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大公司也不是没有软肋的,比如耀集团。这间公司刚刚经历了股权并购与重组,正打算上市,如果在这个时候爆出任何对他们不利的消息。损失远远大于支付对方的版权费。
于是,胡幺便在原告常去的美容院办了张卡,装作打电话给对方略微点播了一下。她在确定对方听到之后,就离开了。
然后,也就没有然后了。耀集团并没有等到第二次庭审,便同意与原告和解,并同意支付原告的知识产权费。只因为原告在个人官方微博上将起诉书晒了出来。
事情过后,胡幺便没有联系萧建安。她本人对于萧建安那种不自信,又很自负的男人没兴趣。而萧建安却不这样觉得,依然会动不动就约胡幺出去。最开始胡幺是拒绝的,但想着从萧建安哪里可以得到一些耀集团的动向,她也就一个月中抽一到两应付他一下。
一次,耀集团的年会活动,萧建安希望胡幺能以他的女伴名义出席,胡幺委婉拒绝了。她并不希望与耀集团在公开场合扯上什么关系,因为她虽然是高法的一名书记员,但她的背后却是整个高法经济庭,她不能给耀集团抱上大腿的错觉。不过,她虽然不去,但她却给萧建安推荐了一个人选。
冯宁,金灿灿的大学室友。目前在一家颇具规模的律师事务所工作,是个不但人美还十分有心计有手腕的女人。自从大学毕业,冯宁就一直与金灿灿,也就是胡幺保持着友好的联络。因此,胡幺曾经装醉与冯宁了被萧建安纠缠的事情。冯宁当时并没有什么,几后,便与胡幺如果她不稀罕,不如让给姐妹。胡幺欣然接受,于是,便想着趁这个机会促成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