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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站中。

“李明珩,你真是好计谋啊!你怎么不死在那破树林里呢?不愿意内斗就任人算计,不愿意回朝就连以身相许这种话都说的出来。你有天大的本事,有海大的心胸,那你倒是有起死回生的命数啊!”

陈修齐自打明珩要和舒珣走就开始忍,到了驿站就整个人都要爆发了。陈修齐揪着明珩的衣领,没来得及换的衣服上还沾着渗出来的血渍。他身上只松散地挂着中衣,稍有动作就能露出洁白胸膛。

“这不是命里有贵人嘛,命不该绝。”

明珩抬手打掉那脖子上的束缚,毫不在意地斟了两杯茶,“来,我的陈副将,陈大公子,消消气”说着硬掰开陈修齐的手,硬塞了一杯茶。

“你个混账,你是不是知道,我根本没可能到那片林子救你,你是不是就想从此青山长眠,魂照大唐了?”陈修齐拿着杯子一饮而尽,凉茶淌过肺腑,火气却没有半分消减。

“的确,若是没有舒姑娘,我恐怕再也见不到你。”

陈修齐本就没什么脾气,虽然憋了一肚子的火,见明珩有些委屈地看他也发不起火来。

他即使这么多年身在行伍中,也有心有圣贤的自觉。伤风败俗的话不讲,伤天害理的事不做。战场上能杀红了眼,内里却是不逾矩的君子。

今日听明珩毫不顾忌明面上就表示自己要走的意思,实在是气急了才如此冲动。那股劲儿过去自责和愧疚从压抑中翻涌上来,跟着找不到明珩而吓跑的三魂七魄都回来了。

“呦,这下说话怎么不结巴了?我看那个叫阿默的丫头很不错啊,能治得了我们陈将军。”明珩见他气消了,同儿时一般把手随意地搭在陈修齐头上,轻轻抚慰。

陈修齐剜了他一眼,一口气梗在脖子里没发作出来。

“放心吧,我这么年轻,风华绝代,丰神俊朗,总不会这般想不开。”

陈修齐没搭理他,暗嘲,当年执意守在边关,五年不回朝只想着偷溜出去游山玩水的好像不是他一样。

“毕竟,我现在也是快有家室的人了,和你们这种一把年纪还没讨上媳妇的人不一样。以后的什么军功啊、封地啊都不会白白分给你们了,本将军要攒老婆本儿。”

“李明珩,你说这句话就差点儿意思了,知道我和你一样大吗?还有人家舒姑娘喜欢你吗?人家那般不食烟火,怎么会舍得跟着你在西北吃沙子。”陈修齐十分不屑毫不留情地怼了回去。

“不是你们说,我相貌惊为天人,让我及早成家吗?”

“那只是客套一下,再者,舒姑娘不喜欢,你也不能死皮赖脸贴上去,不可强求。”

“陈修齐,你一个见了姑娘都说不出话来的人,以后碰上个北疆的女将军你还不打仗了呗。再说我这已是有着落,和你们这种连边儿都没有的人,很是不同。”

陈修齐被气得卯足了劲推开了四仰八叉靠在他身上的明珩。

明珩嘴角有些抽搐,气息有些不易察觉的颤抖。“嘶~”明珩出人意料的捂着胸口慢慢蹲下,陈修齐也是吓了一跳。

“明珩,你这是伤还没好?没好你和我较什么劲啊!”陈修齐不敢大意,急忙去扶,刚触到脊背就摸到一手冷汗。

“你这是又犯病了?”陈修齐自小和他一同长大,对那些见不得人的肮脏勾当只略有耳闻就已经觉得恶心可怖何况是在权力旋涡的明珩。

明珩虚弱地摇了摇头,竟然笑出了声。“你知道吗,修齐,那姑娘是我的福星,我不想放手。”

明珩扯开自己的衣带,心口向下三寸的地方,那道已经结了暗色的痂的疤被重新割裂,血肉外翻,白森森的肋骨隐约可见。鲜血肆意流淌在年轻的躯体上,像要浇灌他身体的每一个地方。陈修齐一抹那血就知道不对,那血里裹着无数细密小虫,皆为死状,大有沉尸百万的意思。陈修齐彻底惊了。

“明珩,你······”陈修齐瞪大眼睛,被眼前恶心血腥的场面震惊了,又是惊心动魄又是欣喜若狂。

“干什么?我又不是大姑娘。”明珩虚弱地推了他一下,示意他收起要砸到他肩胛骨的下巴,“你好好说话。”

“这是怎么回事?”

“我醒过来时候就发现身上的毒不光解了,身体的感觉也不一样了,经久压迫的虫噬感减弱了很多。”明珩大大方方地任他看,眼睛里闪着已经黯淡了多年的细碎光芒。

“还有呢?”

还有就是他隐约听见什么“因祸得福”还有······什么“为色所迷”,明珩当然不会告诉陈修齐这些,只是脸上有些许不自在,陈修齐也只当是他发病了。

“这已经是第三次流出这些东西,这些蛊虫已经小很多了,我估计再一两次两次就能把那些虫卵一同排尽了。”明珩有些欢快,眼睛里都映着掩饰不住的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