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老板看见这个小不点又来了,随手拿起鸡毛掸子跑来:“臭小子,你上次偷了我的画,藏哪儿去了…”
江水撒腿就跑,走之前拍拍平之的肩:“男子汉大丈夫说话算话,明天我请你吃十只脆皮鸡。”
金老板在后面追,江水在前面跑,边跑边回头,瞧他扭着胖身子气喘吁吁,便放慢脚步回头笑他:“你看你,让你少吃点少吃点,还是这么胖,你要追多少次才能追上我,都说了你的画不是我偷的,为什么总是找我呢?”
“不是你偷的,那你跑什么?”
“跑习惯了啊,林平之是你店里的伙计,我就算再笨总不能去偷你的东西吧,我做人还是有点原则的。”
甩开了金老板,她又去找玲珑纺找了另一个朋友—王小菀。
“我跟你说,你再这样每天过来,我可要告诉我爹了,我真的不喜欢你,你别在纠缠我了,虽然我们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但,但我喜欢有钱人啊,你看你又穷又矮,我怎么可能嫁给你嘛…”小菀看到她就开始不停地说话,江水翻翻白眼,一拍桌子:“喂,谁要你嫁给我了”
“你啊…”小菀瞪着一双眼睛:“你喜欢我喜欢的要死,我们店掌柜都看出来了。”
江水哈哈大笑:“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你。”
“我今年十八你也十八,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而且你一个毛小子天天跟我在一起,粘着我缠着我,不是喜欢我是什么…”小菀说话都不停顿,气势汹汹凑近她。
江水嫌弃地将她推开:“王小菀,我拿你当朋友,没想到你竟然拿我当情人,你这种类型我可不喜欢,我天天接你回家是因为怕你在路上被人欺负,我可就你这么一个朋友是女的…”
“说来说去还是喜欢我…”小菀才不听男人的这些鬼话,把高贵的头颅又昂了昂。江水懒得解释,勾勾手指让她过来,将藏在怀里的血玉给她看了一眼:“我就要发财了。”
“又去偷了?我要去告诉老爹和公子!”小菀也觉得这块玉很值钱。
“我只是把以前属于别人以后会属于我的东西从别人那里拿来,哪里叫偷了。”
“说来说去还是偷啊。”
江水白了她一眼收好玉,在她耳边说:“总之,以后你就跟着我混吧。”
小菀的脸唰的一下子就红了,从耳根红到脚尖,心也突突直跳,心里暗爽:没想到这小子凑近看还挺好看的嘛,细皮嫩肉,除了个子矮点穷点有不良嗜好之外,其他都还好。
“你的脸怎么了,红成猴屁股了。”江水不解这个丫头好端端的怎么一脸娇羞。小菀忙把头转过去,高着嗓门说:“我想了一下,其实你还是有机会的,如果你真的那么喜欢我,就拿着酒带上银子去跟我爹提亲。”
江水哈哈大笑,骂了一句神经病就跑的没影了。她边跑边想,小菀不会真的喜欢我吧,可我是个女的又不能真把她娶回家,这件事情该怎么说呢?
八岁那年娘死了,一家人又从溧阳逃亡到长安,爹把她扮成男儿一直养到大,现在好了,小菀和他们住在同一个院子里,是她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如今真把她当男儿许了芳心,可要如何是好?
“啊…”她跑着跑着一头撞进了一个人的怀里,疼的惨叫一声。
河边上清风徐徐,垂柳立影,疾驰而过的几匹马扬起一阵风尘,尘粒中,还有一丝花香草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