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我从春莹口中了解到这个世界的一些情况,我所在的垣朝已经历二十年的太平盛世,现如今国家稳定,临近的除了西南的辰国和东南的南岭国以外,周边小国基本上都已称臣,王都蕴华城更是各地才子、商贾的聚集地,繁华非常。
一个时辰后,在蕴华城最繁华的街道上,我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领着我的丫鬟和侍卫们浩浩荡荡的走着。
我抱着要让王都的人民见识一下来自现代人的蝗虫属性、凡过之处片叶不留的心态,把几乎所有的店铺和小摊一个不留地扫荡了一遍,我身后的侍卫丫鬟们每个人手中都拿着一大堆东西。
经过半天的战斗,我肚子已经饿的快贴到后背上了,正准备去春莹推荐的临香斋大吃一顿。
忽然听到前方一阵喧哗,人们都围着看热闹。我也好奇的挤了过去,就见一个衣着浮夸、满身肥肉,全身都在标榜自己是纨绔子弟的男子一边推攘着对面一个身着银灰色长衫的男子,一边粗声大气的说:“你一个蛮夷之地的世子,本公子想揍就揍了,你能拿我怎样,现如今估计连你母国都忘了还有你这么号人吧,本公子今日还没舒展过拳脚呢,正好拿你练练手。”
说罢,朝着对面的人就是一拳招呼过去,那个银灰色长衫的男子被他打的连退两步捂着胸口开始咳嗽。
我看着心里有些不落忍,但也没打算出手帮他,我这出门逛个街都能碰上这种事,明显是剧情老大开的副本,我自己都是个二流角色,管那么多闲事儿干嘛,而且我已经打算好了,在回去之前,一定要保护好我富二代的饭碗儿。
那被打的男子,好像也是挺有身份的人,他身边还有个跟班儿看主子被人揍了,就准备上去讨公道,可刚跨出去半步就被制止道:“长安回来,我无事。”
声音倒是挺好听的,富有磁性、低沉,又像是在极力忍耐着。我可是专业的,这声音中蕴含的情绪都逃不出我的耳朵。
我扭头问春莹:“这两个人好像都挺有来头的,你认识吗?”
春莹转向我回禀道:“回小主,奴婢认得,这打人的是大司马的孙子祝天蓬,他经常仗着他爷爷的权势欺凌弱小,大家表面上不愿与他撕破脸,私底下都恨的牙痒痒呢!”
我说:“猪天蓬?八戒啊,他不在高老庄呆着,跑这儿串剧情来了?那这被打的呢,听那八戒说还是什么世子,这世子应该比个大司马地位高吧?”
春莹继续解释道:“这被打的是邻邦辰国的小世子重怜,他本是辰国王后嫡出的世子,将来是极有可能继承王位的,可惜那辰国王后不幸早亡,这可怜的小世子就被当成后宫宠妃的眼中钉,主动遣来我朝当质子了。”
我又问道:“可就是再不受待见,也是一国世子啊,怎么就任人这样欺负,没人管呢?”
春莹道:“奴婢以前听魏公子跟小主您讲过,这世子刚来那两年,各家还是以礼相待的,可辰国地处我垣朝西南方,路途遥远,中间还隔着一大片沙漠,往来不便,士兵驻扎消耗巨大,辰国也从未向我朝行过兵事,渐渐的我们的皇帝陛下就不太注重牵制那里了,加上辰国现在的王上只喜欢宠妃的儿子,估计已经快把这个儿子忘了,大家自然也不把这个所谓的世子放在眼里了。”
原来是这样,这重怜确实可怜,无亲无故的,上个街还要被二师兄逮住一顿揍。说到底,我觉得还是这名字起的不好,重怜重怜,不就是双重可怜嘛,这爹妈给起名也太不考虑孩子的情绪了。
正想着,就听到什么东西被撞倒的声音,我抬眼看去,就见那小世子被八戒一拳打的摔倒在地上,连带碰倒了路边的货架。
他刚开始背对我站着,看不到他的脸,现在他向一边倒下,露出一半侧脸,那是半张惨白的俊脸,嘴角衣服上都已经有片片血迹了。
周一曾说过:“帅哥落难,那就是上天赐给的千载难逢的机会,不好好把握是要遭天打雷劈的。”
主要是我觉得如果再没人出手帮他,他说不定就真的被打死了!
于是,我忙转身拉过我的一个侍卫甲,说:“快去帮忙,那小世子都快挂了。”
听完我的命令,侍卫甲立刻冲进了战斗现场,由于手上还拿着我买的一大堆东西,只能用脚踹开八戒,那猪天蓬也带了四名侍卫,看到八戒被人一脚踹倒在地,就要上来围攻我的侍卫甲。
我又急忙对其余的侍卫乙、丙、丁、戊、己、庚、辛边比划边道:“楞着干什么,没看见咱的人都要吃亏了吗?上去揍那孙子啊,拿出咱们相府的气势来哈。”
话音一落,我的侍卫们就像电影里的忍者一样,嗖嗖嗖的从我两边七人七个纵越跳进了战斗圈,他们每个人怀里还都抱着我买的一堆东西呢,为了不损坏手里的东西,就只能用脚,可尽管这样,八个人八双脚也把对方那五个制得毫无反抗之力。
我的侍卫们配合默契,左一脚右一脚的,每一脚过去,对方身上就会多出一个脚印。等把那五人都制服了,我走过去一看,太惨了…,对方那五个人全都倒在地上,从脸上到身上到处都是各种型号的脚印子,尤其是猪天蓬好像都被踩的瘦了一些。
八戒见我一过来侍卫们就全自觉站到了我身后,知道是把他们踩成鞋底子色的元凶出现了,立刻指着我怒骂道:“你是哪里来的恶妇,活腻歪了不成?知道我是谁吗?我爷爷可是大司马,报上尔等名来,我今晚就叫我爷爷抄了你们家。”
还没等我说话,春莹就上前来喝叱道:“大胆,我家小主是当今叶丞相的千金,你个不要命的,要抄谁的家。”
八戒一听,顿时脸色一变,艰难地说:“叶…叶丞相…?我…我刚才是口误,还请叶大小姐莫要见怪。”
我心想,倒是个识时务的,今天他们遇见我也算倒霉,就一摆手道:“行了,你们快滚吧。”
那猪天蓬貌似还不解气,又不敢对我发作,只能转而向重怜挖苦道:“哼,长张漂亮脸蛋的小白脸就是好,爹不疼娘不爱的,还能受女人保护,以后出门跟着女人紧点,也不至于沦落到这样。”
我一听心觉不好,这话太诛心,弄不好我可就吃力不讨好了。赶紧偷偷去看重怜的表情,没成想他竟然是摆着一副恬淡的、仿佛根本没听到的冷脸,表情毫无波动。
我看重怜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心下定了些,转身气愤地仰头斜睨猪天蓬,一字一句恶狠狠的说:“你是真想让我把你踩平了当马路吗?”
说完,我的侍卫甲和乙还配合的走上前去,抬脚准备执行主子的命令。
那猪天蓬和他的四个侍卫见状吓得立刻连滚带爬的逃出了我们的视线。
我命春莹将围观的人都遣散了,走到重怜身边,本想安慰他几句,让他别把猪天蓬的话放心上。就见他已经自己站起身,拍着身上的土,那悠然的神情就和身上的土只是出门郊游染的尘埃,并非刚被人揍了一顿似的,我一时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这重怜小世子从小就远离家乡、寄人篱下的当人质,想必也是压抑惯了的,大悲大喜都不太流于表面了,想来也真是可怜。
重怜整好衣服,对我施了一礼,倒是很大方的道谢:“重怜多谢叶大小姐出手相助。”
我随便的挥挥手,说道:“别客气,禄见不平,拔脚相助么。”
这时我才得空细细打量眼前的人,重怜长的很美,皮肤细腻,五官棱角分明,眼睛的颜色有些偏深蓝色,肩宽腰窄,身材纤长,好像比魏辽还高一点,一身银灰长袍,宛如神祗一般,充满了异域风情,这一刻我才知道人们常说的美到让人窒息到底是一种什么感觉。
尽管受了伤,衣服也不太整齐了,但依然不影响重怜风华绝代的气质,只是他表情太过冷漠,加之有了之前魏辽那张美颜的铺垫,我好像能克制一些我的花痴病了。
不过他的美与魏辽不同,魏辽是那种一看就充满男性魅力的美,美则极美,但你不会把他当做女子,更不会拿他与女子作比较,而重怜的美则带点阴柔之美,美到极致就有点雌雄难辨的意思了。我以前就常听老人说男生女相,那都是有大福气的人,所以结交一下还是很有必要的。
他虽然貌似不在意,但我觉得还是应该跟重怜讲明,便道:“你别听那猪八戒乱说,他就是赤裸裸的嫉妒你的美貌,长的好也是资本,我要是长的像你这样好看,说不定就能当女主角了。对了,你身上还好吗,用不用去医馆?”
重怜这时才认真盯着我看了半晌,回道:“我没事。叶小姐确实与从前不太一样,半月前听闻相府千金病了,醒来就连心性也变了不少,没想到竟是真的。”
我心想,这事都流传这么广了?他个没落世子都知道,可是魏辽好像都是早晨来看我的时候才知道的,便脱口说道:“你消息倒是挺灵通的。”
只见重怜的脸色仿佛突然变了一下,立刻又恢复了那宠辱不惊的冷漠神情,道:“今日之事多谢叶大小姐,他日必定相报,若没别的事,我先告辞了。”
自从来了这边,平时都没什么人能和我聊天,今天好不容易逮住一个,怎么能轻易放走。
于是我一把拉住他的胳膊,正准备开口挽留,就见一个人突然冲出来叫道:“放开我家公子。”
我转头一看,这不就是刚才准备冲上去揍猪天蓬又被重怜制止了的那个跟班儿--长安吗?
我白他一眼嘲讽道:“是你啊,这会儿才想起你家公子了?刚才你家公子受难的时候你跑哪去了?还不是多亏了我家的侍卫,你现在大呼小叫的要做什么。”
长安:“你……”
还没等他说出下文,我又打断他道:“你什么你,大人说话小孩儿别插嘴。”
长安被我说的脸一阵红一阵白的,也赌气不再说话了。
我又扭头对重怜循循善诱道:“别告辞么,这都大中午的了,刚才那一翻折腾你不饿吗?我请你吃饭,这样你也好坐下来休息一下,养养伤再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