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两点半,迈过壮年的太阳光透过落地窗户铺在墙壁和蓝色的法兰绒床单上,留下一块块深浅不一的圆形光斑。在这间不大的复式公寓里,一切都如沉睡般安静,像童话故事中长满智慧植物的幽灵洞穴,静谧却与众不同。客厅的茶几上放着一只黑色帆布包、两本敞开的畅销小说,垃圾桶塞满快餐食品的包装袋,半杯可乐甜甜地留在水杯里,二氧化碳已经彻底挥发。
我从一段段破碎残梦的余温中挣脱出来,伸出手想去床头摸索手机。
果然身体又卡在了床里,这种事已经没什么好抱怨的了。
我熟练地调整位置,将身体漂浮起来,这是一种我没办法描述的感受,就像一只氢气球忘记了它自己的重量,随时随地可以扶摇直上九万里。接着我漂浮到床头柜前,看着自己的指尖穿过手机再直直地插进床头柜里,我们相互无法感觉到对方的存在。
好啦,我承认,我是一个鬼。其实我不知道对于鬼来说,使用什么数量名词更合适一点,往常我们会称呼别人为“位”,但我觉得一“位”鬼未免太过体面以致古板;但用一“只”鬼来称呼自己,即会产生一只狗一只猫的四条腿联想,又觉俏皮可爱地不合时宜。所以,我姑且用一个鬼来介绍自己。
在当鬼之前,我是一个人,就像诸位一样,会轻易沾染风寒感冒,也不得不对抗衰老的侵袭。但自从我见义勇为失败后,我的意外死亡竟让我从原本生活的世界里掉落下来,落入了不知处在哪个位面的平行世界。更令我惊讶的是,我的灵魂在这个世界发生了某些古怪的变异,导致我在白天只能以透明的鬼魂形态生活,而每到夜幕降临,我便会不受控制地显现踪影。也是因为这个缘故,我这样一个坚定地唯物主义者不得不相信了鬼神的存在——至少我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光明成了我的墓冢,黑夜才是我的显像剂。
为了拿起我的手机,我只得集中全部精力在自己似有若无的手指,直到几根手指四周环绕出一层淡淡的金色,有了一些温度。这是我来到这个世界后意外琢磨出的方法,当我不得不以鬼魂存在时,我总是很容易从家具间、人群中轻松穿过,只有专注感受自己身体的某一部分,它们才会短暂地变为实体。所以当我不得不做某些事的时候,比如用钥匙开门、拿筷子吃饭或者敷面膜——谁能想到一个鬼还要做这种事——我就不得不十分专注,并且十分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