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景行到家的时候,就看见朱恒瘫坐在门口,活脱脱一只看门狗,还是一只流浪狗。
朱景行踢了他一脚,然后用钥匙开了门。
朱恒连忙爬了起来,晃悠晃悠进了门,半是吐槽半是抱怨,“怎么这么久。”
朱景行也不答话,转身把几个餐盒放在桌上。
朱恒立马狗腿似的扑上去喊,“二哥万岁,谢谢二哥。”
客厅里耀眼的明晃晃的灯光,把朱恒嘴角一抹青色映得十分明显。
“这怎么回事儿?”朱景行仔细看了一眼,问。
朱恒打着哈哈,“没事儿,没事儿,撞墙了。来来,吃饭吃饭!”
朱恒打开餐盒盖,见着几道家常小菜,一脸兴致缺缺,这比中午吃的麻辣全席差远的,也比他哥做的差远了。
朱恒挑了几道菜,胡乱吃了几口,那一双筷子就跟不倒翁似的,总落不到嘴里。
朱景行洗了手,才坐下来。
“甭挑了,不吃就滚回家。”
朱恒一听,老老实实地吃了几口,不过也没老实多久。
“二哥,这菜也太清淡了,你看这可怜的小白菜,泡在水里,多么寡淡,让人一看就没有食欲。还有这胡萝卜虽然是辣椒的远方兄弟,不过这味道也差太多了,索然无味!”
朱恒偏爱吃辣,奈何肠胃经常不适,也管不住自己的嘴,看着这几道清汤寡水的菜色,一点儿食欲都提不起来。
朱景行的口味和他人一样,清淡至极,像个苦行僧。朱恒经常怀疑,他是不是想伴古佛,点青灯。
朱景行吃饭很快,可能是工作原因,并不挑食。
看着朱恒碗里才吃了一口的米饭,用筷子给他夹了一筷子菜,“吃。
朱恒很想说不想吃,可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还是顺从地吃了几口。
朱恒忍不住想,他缺少一个吃辣的嫂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