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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军的花季

再说小三儿,十六岁,已经是花季少年。个头已长到了一米七多,国字形的方脸上宽宽的额头,浓浓的眉毛,大大的眼睛,透出炯炯的睿智的目光,高高的鼻梁,薄薄的嘴唇。皮肤白皙的比女孩子还细嫩,标准的帅哥儿。不但老师喜欢,也是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十五六岁的花季少年,对异性好奇,有好感,其实他们不懂什么爱情,只是一种朦朦胧胧的如诗如画般的憧憬。但他们的感情又十分的纯真,没有一点儿的家庭社会因素。男孩喜欢美丽漂亮的女孩,女孩喜欢英俊潇洒的男孩。所以吸引他们眼球的第一是外表,第二是气质。志军不光有帅气潇洒的外表,还有城里孩子的气质,虽然没了爹娘,但比一般同龄的孩子都爱干净,爱整洁。衣服虽不多,但每天干干净净,利利索索。哥嫂有时没时间给他洗衣服,他就自己洗,而且把衣服容易脏的领子,袖口都洗的很干净。老师们知道了他的情况,都有点儿不可思议,说怎么看志军也不像没爹娘的孩子,他比有爹娘的孩子可利索多了。老师们也都很喜欢这个潇洒帅气的大男孩儿。中午,老师在食堂给他打热乎乎的包子,或者香喷喷的烙饼。当时农村还不富裕,孩子们一般都自己带点儿吃的,一般是带馒头。学校有时给热一下,有时就晾着干啃着吃。也有带包子烙饼的,但不太多。条件好的带一元钱去卖烧饼油条。但很少。志军自小豪爽大气,老师给了好吃的,他从不自己享用,都是跟一帮好同学,好哥们儿一起享用,同学们也喜欢他,带了什么好吃的也要他一同吃。所以,他们家虽然穷,但中午饭吃的挺不错。不光老师惦记他,还有人惦记他。那就是他的同学----小凤。说到小风,那可是全校排名第一的校花。小风有着模特般的身材,一条马尾辫一走一甩显示着青春的活力。白里透红的鸭蛋脸上,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是那么清纯。鼻子翘翘的,加上腮边的两个时隐时现的小酒窝,青春靓丽,不愧有校花的名分。还有好几个女孩喜欢志军,但知道小风喜欢他,自知不是竞争对手,都知难而退。小风不光长得漂亮,家庭条件也好,经常带钱给志军买吃的。还买一些小礼物。志军不如小风早熟,他不好意思接受人家的礼物,几个成天在一起的要好的同学就帮他收下了。同学们都说这两个人是金童玉女。只有她们两个才般配。两个人令人羡艳。志军在一帮同学的簇拥下,稀里糊涂的陷入了朦朦胧胧的初恋。

志军喜欢打篮球,每次在操场上打篮球,小风就拉上几个要好的同学到操场上看志军和同学们生龙活虎的样子。操场上的每一个人都是那么青春,那么亮丽。小风虽在场外,但她的心却随志军的腾起落下,随他激烈的运球,带球而起起落落。她也为志军他们的进球而欢呼;为志军他们的失误而惋惜。好像自己也是球场上的一员干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