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集》,乃是诗歌大家王署成名之作,知青一向崇拜王署,以王署为榜样。陆闻樱曾无意间提起知青崇拜王署,陈公公提起他曾在一故友手中见到这《蜀山集》原稿,陆闻樱大喜过望,便想让陈公公去找那故友谈,可愿将《蜀山集》转让。
“故人倒是见到了,但是在几个月前,故人家中突发大事,急需用钱,便已经将这《蜀山集》转让。”
如此,那便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陈公公见状道,“公主莫要气馁,我让那故人帮忙联系买主,看买主是否愿意转让!”
“只有如此了!”
陈公公注意到了陆闻樱旁边的小肥猫,“这猫儿瞧着有些眼熟!”
“真的吗?那麻烦公公好好回忆,这是谁家的猫,我一觉醒来就睡在我被子上,就是不愿意走,您好好想想,想到了我好把它送回去。”
陈公公认真思索了一番,“老奴一时实在是想不起来,等老奴想到了再告知公主吧!”
下午,侍女送来拜帖,说是蒙王郡主约她一聚。
蒙王郡主?约她做什么?
她虽得了个公主的称号,实际上与京城中的那些贵女并无任何交流,那些贵女不齿她的出生,好像和她近点就会从仙女变成凡夫俗子似的,她亦瞧不上那些贵女的惺惺作态。
她问陈公公,“这蒙王郡主是谁?好端端的怎么约我见面?”
“这蒙王郡主的父亲也就是蒙王,是先帝胞弟,圣上登基得蒙王的暗中支持,蒙王一辈子只得郡主这么一个孩子,疼到了骨子里,所以郡主从小就是无法无天的性格,嚣张跋扈,谁也不怕,即便是到了圣上面前,她也能顶上几句嘴,是这京城里有名的小霸王,两三年前,不知怎么得,小霸王消失了两年,急得蒙王头发都白了,好在一年前回来了,这次回来啊,她就像是变了一个人,整个人娇气和傲气都没了,就像那霜打的茄子,无精打采的……”
“我们不相识,她约我作甚?”
陈公公摇头,“老奴也不知……”突然,他似是想起了什么,道,“不对,公主您是认识郡主的,在无名酒楼,哦,对了,郡主闺名圆圆!”
季若若身边的丫鬟圆圆?就是在无名酒楼外说怀了贾昌盛孩子的圆圆!她居然是个郡主?
自那日酒楼告别过后,她便没有再见过贾昌盛,也就将他们忘记了,当时贾昌盛是不承认这个孩子,也不知如今怎么样了?
陈公公小声的提醒,“公主,郡主的侍女还在外面侯着您的消息呢,您,去,或不去?”
她的脑海里闪现出那日圆圆看着贾昌盛的双眼,那么深情,忧伤,仿佛曾经的自己,按她如今的性子,本应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是一想到她那日的眼神,鬼使神差的点头,“我去!”
身边的侍女马上去回复在门外侯消息的郡主的侍女。
陆闻樱在约定的时间的时间去了约定的地点,是一家酒楼,酒楼门口,郡主的侍女侯在那儿,见陆闻樱等人出现,立刻迎上前,行礼,“给公主请安!”
“不必多礼,郡主在哪儿?带路!”
侍女带着陆闻樱等人去了二楼的包厢,推开包厢门,郡主坐在窗户边,圆润的脸消瘦了不少,亦憔悴了不少,她看着窗外,不知在想什么,也没有注意他们的到来。
她的侍女上前小声的提醒,“郡主,公主来了!”
她这才回过神,脸上强扯出一个笑容,站起来,“你来了,快请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