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季一勺和郑暮征吵架后,两人便甚少言谈。
郑暮征心知她是误会那晚他溜出去的事了,可也并不打算解释。
谁让她不问究竟就冤枉自己,这样的掌柜,他才不想伺候呢。
这么一想,便越发生了早日离开的念头,出工时也左右张望,想着来接自己的人怎么还没来。
一来二去,这般开小差的模样自然被季一勺看在眼里。
她知晓他如此这般是所为何事,心中不快,却又不想过多搭理,便也随他去,只暗暗咒骂着,觉得他是个白眼狼。
能气着掌柜的,是郑暮征没有想到的效果,但也乐见其成,一日日,除了送信便站在街角望着,好似在等多年不见的情人似的。
“白眼狼!枉费给他买了那么多东西,一点都不记我的恩情!”季一勺嘴里低声咒骂着,并不让人听见。
心里有气,但也不好拦着不让人走,只是心中不忿而已。
两人这般尴尬又微妙的处境,倒让王壮唏嘘不已。
原以为生意慢慢好了一些,他二人能和平相处一段时间,也不枉季掌柜添置的那些东西,谁知就算是这,也挡不住人要走的念头。
罢了,就算伙计走了,也还有自己能在旁帮助呢,总不会让季掌柜饿肚子的。
王壮这样想着,心里舒服了一些。
这日,季一勺看话本总是心神不宁,仿佛有什么异样的眼光在周围巡视着,甚是不安。
“壮哥,你有没有觉得,这几日,场子周围好像突然间多了不少人啊?”
“有吗?”王壮不解,“可能是从别地来赶集的人吧,过两日就是十村八里祭礼的日子,还放烟花呢,季掌柜要不要去看看。”
祭礼时,乡里多数人家都会上街,这对于王壮来说,是赚钱的好时机,哪里还管是不是外乡来的。
季一勺撇撇嘴,对这祭礼兴趣不大:“逛祭礼便逛,别黑手黑脚拿东西就行,我的家当可全在这铺子里了。”
“呵,”郑暮征冷笑一声,甚是不屑,“就你这破摊子,谁能看得上眼,要偷也先偷隔壁的那些店才对。”
不来偷自家的东西本是好事,可这话从郑暮征的嘴里说出来,就十分不服。
“那也总比你这小乞丐好些。”季一勺气道。
“是是是,我是小乞丐。”郑暮征没想与她口舌争辩,便走开上茅房去了。
可等他再回来时,就远远地看见铺子周围确实有人盯着,都是寻常人家的穿着,只是那看人的眼神,像是在探寻着什么,甚至要微抬了抬手。
正要上前赶人,就见其中一个走到了季一勺的铺前,来来回回晃动着,就只看着她,也不说话。
季一勺正看话本津津有味,并不知晓面前两三步外正有个人望着自己。
眼看她毫不察觉,那人又在旁观察了许久,郑暮征还在犹豫该不该走出去。
所幸王壮出面搭话,问了一句是否需要帮忙写信,那人才走了。
郑暮征叹了一口气,还是决定先回庙里。
眼下还不知这些人是做什么的,贸然站出来,只怕风险不小。
郑暮征突然失踪,季一勺心中大骂,想是已经不告而别了,自己一个人辛苦推着东西回庙里时,却见到了不一样的自家伙计。
“你这头发,还有这胡子是怎么回事?”
这是几日来季一勺第一次主动与郑暮征说话,无他,只是他眼下的装扮实在让人费解。
他原先的头发半束半散,倒也算是年轻人的样子,如今却多束了起来,只留下些碎散的鬓角胡乱散开,还带些微微发白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