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暮征湿漉漉惨兮兮,一路吹着凉风,冰冷的衣服贴着皮肤,甚是不适,就这么走回了破庙。
可怜的是,走到的时候快吹干了,还带些沤嗖味,一闻就能闻到。
更可怜的是,他根本没有衣服可以换。
季一勺摸了摸他身上带些潮气的衣服,皱眉道:“多大了,还尿床?”
“你才尿床呢!”郑暮征一把拍开她的手,“我是去……去游泳了!”
“原来你还会游泳。”季一勺甚是不屑,“我还以为你逃工去哪了呢,半天找不到你。”
郑暮征登时就想问她,是真的找过吗?怎么看她不慌不忙的样子,要是真找了,还会这么准时回来吗?
“快吃饭吧,我买了包子呢。”
郑暮征正要坐到桌上吃饭,就听见一阵动物的叫声,好似是从屋后传来的。
“你买马了?”
“废话,不然还买猪啊。”季一勺反驳了他一句,又思考起来,“养猪好像也不错,养肥了还能卖给宋大宝,一斤肉二十文,要是能长一百斤肉,那就能赚……”
郑暮征不理她的自言自语,跑到屋后去看马去了。
果然,一匹马就栓在树边,脚边的草都要被他啃光了。
这匹马看起来并非什么好品种,甚至有些瘦,与良马都差了一大截。
可对于普通人家来说,已经算是不错的牲畜了。
“好端端的,怎么养马了呢?”
“当然是为了挣钱啊,难不成还是为了你吗?”季一勺没好气地说道,“以后骑着马出去送信,可得送快些,不然,这买马的钱可就要亏了。”
那得送多少封才能回本啊,郑暮征心里这样吐槽着,嘴角却是泛开了笑意。
“我跟你说啊,卖马的跟我说了,这匹马性情不大好,容易尥蹶子。你骑的时候,可得小心些,特别是刚上去的时候,要……”
季一勺的谆谆叮嘱还没说完,边听见了马蹄踏地的声音,一回头,郑暮征已经稳稳当当骑在马上了。
“虽然看起来瘦弱些,但应该还支撑得住。”
季一勺还没问他什么支撑得住,他的手便摊在了自己面前。
“上来吧,你花大价钱买的马,难道不想亲自试试吗?”
季一勺心道他说的不错,自己花了钱,自然要赚回本的,自己骑不算亏,便将手放在了他的手掌心上,一起上了马。
郑暮征圈环住坐在前面的季一勺,手拉住缰绳,就让马儿在破庙周围慢慢走上几圈。
到底是新马,走走还好,贸然跑起来,怕是要翻人。自己倒是没什么,掌柜的是女孩,怕是禁不住那么一摔。
此时风儿凉快,月儿明亮,星儿清朗,夜色正好,对于总是窝在破庙中的两个人来说,已经算是不错的风景了。
“那,给你买了马,以后可要好好替我干活啊!”季一勺命令着郑暮征,“最慢,一年之内也得把这钱给我挣回来。要是不行,就还是要扣你工钱。”
“可是……”郑暮征有些难以说出口,“我也不知道能在这里呆多久,一年时间,怕是……”
季一勺微微一愣,马上改口:“那就留给下个伙计啊!你以为缺了你就不行了吗?”
郑暮征笑笑,并不在意。
可季一勺心中却没底,自家这么个小小的铺子,除了眼前这个大傻子,哪里还有伙计愿意来做工。
这么想着,心中好像有了一些异样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