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勃尔?多格独自在小径上慢慢地走着,同时不忘关注两侧的画作。他的小皮靴在白石板路上不断发出踢踏声,为密室里的死寂增添了一分。
他发现这些画是兰都历代国王的画像,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好,在画框下方刻有对应国王的姓名和生卒年。令多格震惊的是,这些国王不仅在样貌上千差万别,看上去毫无血缘关系,而且没有一脉相承的姓氏,比如:初代国王姓埃莱萨,英姿飒爽,颇有王者风度;但是第二代国王则是一个姓特里克的贼眉鼠眼的家伙,简直像是仓库里的窃贼。
还有一点让哈勃尔?多格疑惑不解,那就是每位国王的在位时间都只有三年,一天不多,一天不少,就像是有人精心安排的一样。要么是国王们都遵守规则,三年即退位;要么是国王们遭遇了什么不测,不得不退下王位,供他人争夺。相比之下,多格更相信后者,因为单是第二代国王特里克就不像是遵规守矩的人。
“兰都究竟是个什么地方?我看过的历史书上没有任何相关记载,恐怕是个新生之地,或者是一片与世隔绝的桃花源。”多格不由得心生疑惑。
就像有人听到多格的心声似的,“国王之径”里突然响起一个温柔轻灵的女声。
“兰都是自由之城。”
闻此,多格停下脚步,警觉地向后观察,发现并没有人影或脚步声,于是推断这与之前的播报员之声出自一辙。他索性靠着侧墙坐下,准备好好听一听这声音,希望从中了解一些关于自己现在处境的信息。但是,连他自己也没有发现,他很自然地把手搭在了他放置夜镜的位置。
“在兰都,我们只信仰两样东西,自由和知识。前者,至高无上的全知之主已经赐予我等;后者,至高无上的全知之主正在带领我们夺得……”
听了一会儿兰都的历史,多格已经对兰都有所了解了。
“不对,”他察觉出异样,“她怎会知道我不是兰都人,居然将兰都历史讲得如此巨细靡遗?再者,先前他们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和学院的?难不成真有所谓的全知之主在主持这场活动?”
此时,那个声音正在像宣读《圣经》一样机械地传声:“全知之主在危难之际降临,用圣器驱逐大敌。凭借圣器,全知之主推算出大敌的弱点和藏身地,将其一举歼灭,并创立了兰都。自此,为了表示对全知之主的尊敬,兰都的子民皆以全知之主所赐之字为名。据《兰都史》记载,全知之主将兰都的子民从奴隶主手中解救,并在兰都留下大量的古书典籍,随后便回到天上的神之住所,只在每次的王庭之争后下凡接见新一任国王和他的随身侍从。”
至此,多格对于自己的处境已经相当明白。他站起身,拍去裤子上的灰尘,继续向前走,同时留意着不知疲倦的播报员之声,以防错过重要信息。
据她所言,那位耶稣一般的全知之主有一件可以知晓世间一切的圣器,“除了神圣而不可侵犯的未来,全知之主无所不知”。
这令多格想到了圣徒布里德。布里德的法器血瞳之书可以解答主人的一切问题,但是代价就是要往书封上的那只血眼浇灌足量的新鲜血液,问题越复杂所需要的鲜血就越多,没有任何办法可以改良。也正是因此,赫赫有名的圣徒布里德最后死在一次神秘的推算中,而血瞳之书也自此流失。没有人知道他到底想推算出什么问题,竟导致掌握了造血秘术布里德失血过多而死。有人说,他是想知道让自己至爱之人复活的方法,触怒了天意,招致死祸;也有人说,他是被血瞳蛊惑,把自己的灵魂献给了恶魔。无论如何,血瞳之书最后都被人们普遍认为是不详之物,甚至没有被记载在部分极端分子所著的野史中。
“难道血瞳之书被这全知之主得到了?”
但是多格很快否定了这种情况。如果历史书上的记载无误,那么血瞳之书的发动条件极为苛刻。一者,它只认书主之血,其他的血液一概无效,并且必须是现场放出的新鲜血液;二者,它对鲜血的需求量极大,布里德之所以能够任意运用血瞳之书,完全是因为他掌握的造血秘术,可以瞬间在体内制造大量血液。
“或许,全知之主就是个装神弄鬼的巫师吧。”多格暗自推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