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脚如锤,重力千钧。
疼!
遭临巨痛,本就身形瘦弱的马远兮,此刻已经难以直腰。心中却不愿意屈服,傲然道:“死也不给!”
“噗通!“李老二横脚铲地。
“啊!”马远兮立刻叫痛一声。
一击得逞,李老二脚下连绵不绝,一股子力气如同狂风暴雨,侵泄而出!
三脚!
五脚!
一道血色从嘴角溢出,疼得马远兮只能像死狗一般,躺在地上苟延喘窜。
从来到宁古塔的时候,他就下定决心,立军功!洗刷自己奴兵的身份,步步升迁,成为一位千夫长,成为中级军官。
只有千夫长这样的中级军衔才能摆脱奴籍,越过平民阶层,进而拥有爵位。
没错!
一位千夫长确实意味着从此不是奴兵了,更意味着进入了最低级的贵族,并且赐予田一亩,宅一处,仆人一个。
这也是马远兮不得不来做奴兵的原因,田地和住宅他可以不在乎,不洗刷自己卑劣的身份,永远不可能得到参加科举的资格。
然而……
出师未捷身先死!
他把一切看得太理想化了。
守门的兵士一脚将他的幻想踢碎,梦想还要有,但是眼前的路明显不好走。
见马远兮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李老二立刻上前扒了他的衣服,也不再行凶了!
打一顿算不得什么大事,在军营里很提倡这样弱肉强食的竞争,可是真的打死了,就等于跟风头正盛的张铁墙结下梁子!
若是其他百夫长,李老二也并不如何惧怕,背靠着权势极盛的吴百将,他在新军中几乎是横着走的。但是张铁墙不同,那是一个疯子,不按常理出牌。
“看在张百将的面子上,滚吧!”李老二语气嚣张。在他眼里,马远兮就是一条狗。
见这边有热闹看,不一会便聚集了十几个兵士。
“李老二,这小子哪来的?”一个老兵嬉笑的问。
守门的李老二撇了撇嘴,不屑的答道:“据说是张百将找来的新兵,像这样的弱鸡,上了战场也是送,我帮张百将操练操练。”
老兵不由感叹:“近几年,边关的胡人收敛了许多,不然像这样的新兵蛋子,活不过三场战斗。不像我们那时候,一到春天就开始没日没夜的打仗,一直打到秋天,跟我一起成为奴兵的有三百多人,现在也只剩下我一个了。”
守门的兵士说道:“那是,我来到这里七八年了,也只参加过三次战斗,胡人被我们打怂了。“
听到守门兵士的话,老兵想要反驳,却也不愿意落了己方的威势。只能在心里默默地想,强如胡人,为什么数年都没有南下侵袭?
因为后秦太强?
鬼才相信!
当人吃不饱饭的时候,你就算是神仙下凡,我也会硬着头皮劫掠一番。
能吃饱饭?
老兵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
立刻摒弃了不现实的想法,如果胡人有了足够的粮食,那么整个后秦朝都要跟着动荡了。
他只是一个最低级的士兵,没必要思考太多。
远处的地上。
马远兮依旧躺在那里,虽然他的意识是清醒的,但是身上的剧痛让他站不起来,本就虚弱无比,并且得了一场大病后,一条命几乎剩下了半条。
难道要死在这里了?
马远兮觉得自己太悲催了,本以为自己有鸿鹄之志,却被土鸡抓个半死。
他终于体会到,原来这个时代的人,不仅生活成问题,就连活下去都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一个奴兵想要成为千夫长,到底有多难?
至少需要万里挑一啊!
而他明白,他根本不可能成为那万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的身体素质太弱了!
连个看门的都打不过,还相当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