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时分,武知蹊驾着一匹漂亮的白马从这个古朴温柔的小镇离开,沿着不算宽广的土路追逐落日。
按着朱员外送的描金地图来看,她应该是可以在第二日闭城门之前到达的,路上出了点岔子,在一废村前遇着劫匪了。
准确来说不是来劫自己的,武知蹊瞧见百步开外的一群人将一位红衣裳的谁围困起来,刀剑是指着他的,就是不知为何还没动手。
她数了数人头,估摸着十来个,武知蹊又抬头看天色算着时辰,此时两个选择:自己出手去救,胜算有九成九,今夜不一定能宿进南城;若是此刻扯了缰绳往小路拐,天黑前顺利抵达临城,落的清净。
那群劫匪哪里能注意到远处有位骑马踌躇的姑娘,一心一意的要眼前这公子哥儿拿出身上最值钱的玩意,仗着早些年头跟过商队,倒清数起来:“你的红玉金冠,你的烟丝绸袍,腰间的锁金纹带,绣金荷包,南珠软靴都给老子脱下来!”
“错了,不是红石,是珊瑚珠。”红衣公子将袖口的布料揉捏,又道:“这是密锦,你可有见着我肩上的这……”
“大哥,他背上的弓瞧着也是宝贝!”面黄肌瘦的小弟往公子背后一指,“看!”
“管什么对对错错,赶紧的!全脱下来,快!若等我们哥儿几个动手,保不齐连你这细白皮儿也给剥下来层!”胡子长的能结小辫儿的大哥说话硬气,生锈的大刀比划的有模有样。
“还是你识货。”公子抬手摸上了背上的黑木弓,朝方才说话的小劫匪一笑,竟道:“我全身上下都是废物,唯独弓是实打实可用的,可百步穿——”迅速搭箭拉弓,身手快的将周围的劫匪吓成一楞,谁晓得那只白皙匀称的手一松,箭的确是飞出去了,不过半步距离便掉在了土里,连人群圈儿都没射出去。
那个‘杨’字卡在喉咙里未说出,劫匪笑的便一声比一声狂。
好生热闹的动静也只让这群不知多久未开张的劫匪乐到睁不开眼,谢昀一双清明的细眸余光微查,侧脸去瞧,见到一只四爪着地半人高的黑狼极速地朝着所在处狂奔而来,心中微讶,山大的黑影便晃到眼前来,方才抽搐的笑声刹那成了鬼叫,劫匪四处而逃。
没来得及逃走的长胡子老大,腿脚哆嗦被狼爪压住了破败的披风,他只眼都不敢再睁开,不管方向对不对只朝着前边猛地磕头,求道:“贵口留命,狼爷狼爷!我给您磕头”
“金冠还要不要了?”武知蹊问他。
“不要了不要了!”劫匪头子答。
“南珠软靴呢?”又问。
“我也不要了!”又答。
英姿明媚的姑娘将手微微一抬,那匹爪子可一瞬撕人的黑狼藏了森森尖牙,乖顺的坐在她的身旁,威武的脑袋被手肘搭着也无丝毫不快,还低了低身子方便主人更好的倚靠,同方才凶戾的模样成了两个极端。
谢昀瞧出了点名堂,拍掌叫好,从容地走过去,用他那双穿着华贵南珠软靴的脚轻轻地碰了碰到如今还不敢睁眼的劫匪老大,笑的云淡风轻:“老大,还不走呢?你的小弟们都没影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