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渐渐热了,在房间里捂了一个冬天的灵宝小朋友终于可以被奶奶抱出家门了。
抱着自己的大胖孙子,夏老太太一脸的喜气洋洋,因为放眼方圆几个镇上,再没有比自己孙子更白胖喜人的小孩了。秦安远不仅被自己家娘亲打扮的像是观音坐下的善财童子,更兼之他长得是白白嫩嫩,胖胖乎乎的,再加上又是对谁都是一张笑脸。所以啊,每当夏老太太把秦安远抱到自己的姐妹群里的时候,对比别人家黑不溜秋,鼻涕口水擦也擦不干净的小孩,自己家宝贝孙子灵宝就像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因此,每每得到众多夸赞的夏老太太嘴上虽然谦虚着,但脸上明晃晃的笑容从来都骗不了人。
而这会,抱着灵宝在外面转了一大圈,满足了自己每日受赞的任务,夏老太太终于觉得人生圆满了。于是就又抱着孩子回到了家中。
六月中旬,正是农忙的时节,家里也就只有夏老太太清闲,其余人等,就连放了农忙假的秦世季秦大秀才也跑到自家田地里帮忙收麦子。
秦家除了在外面忙活的秦世叔,连同秦老头在内的其他所有人都在田里。老大老二的媳妇也带着一群半大小子在拾麦。那几个姑娘,也就是灵宝的三个堂姐则接管了家里家禽的喂养工作,一天不是割草就是帮地里干活的大人送水跑腿,忙的也是不可开交。
至于灵宝的亲娘则是负责家里的吃食,一大家子十几号人,在这个闷热的大夏天里窝在厨房准备饭食,不仅要给重体力劳动者准备的营养丰富,还不能大手大脚的任由自己发挥,毕竟秦家虽然过得虽不是很艰难,但到底也不是特别富裕,可想而知这份活计那也是万分辛苦。
因此一天天下来,秦家除了灵宝,一个个都被晒得又黑又瘦,灵宝看了也是万分心疼。但现在他也只是一个七个多月大的孩子,所以,纵然是有万般想法也不顶用。
躺在专门为自己准备的罩着薄纱的竹床上,使劲掰着自己的小脚往嘴巴里塞,灵宝盯着头顶的梧桐树叶,一脸的深思。
“呦,我们家灵宝这是想什么呢?这么认真?”坐在旁边纳着鞋垫的夏老太太瞅见自己的孙子一脸的严肃认真,不由的打趣。
被自己奶奶打断了自己的思考,灵宝这才发现原来不知什么时候自己又把自己的脚丫子放进了嘴巴里。虽说自己的脚丫子白白胖胖,招人喜爱,每个见了的人都想抱着啃两口,但这绝不包括心理年龄已经快三十岁的自己。
但是好像每个小孩都有这么一个时期,总是喜欢抱着自己的脚丫子啃,我们的灵宝也不能免俗,但他已经尽量克制自己了,没想到主张思维还是败给了生理习惯。
放下自己的小脚丫子,灵宝吐出舌头,默默的“呸,呸”了两声,又抬起自己莲藕似的胳膊,拉过放在自己身边的小手帕,擦了擦嘴巴。这个小手帕可是他的娘亲专门给他准备的,白色的帕子,青色的镶边,左下角还绣着“灵宝”两个小字。
这样的帕子他还有三条,还无法控制自己不流口水的灵宝走到哪都不忘带上一块自己的小手帕,就连家里人都笑他是个“小干净鬼,人小事多”。反正不管别人怎么说,灵宝依然我行我素。要让一个身体里装着成年人灵魂的伪小孩,整天一脸的鼻涕口水,肯定谁都做不到。
擦完了自己的小嘴,灵宝一使劲就翻了个身,由躺着改为趴着,“奶”,灵宝笑嘻嘻的看着自己家奶奶。
“灵宝,你喊得什么?再喊一声,好不好?”还以为自己幻听了的夏老太太,好一会才反应过来,放下自己手里的鞋垫子,一把抱起灵宝激动的说道。
“奶,奶,奶!”灵宝也没想到自己会说话,会叫人这件事竟然让已经当奶奶很多年的人激动成这样。
“呀,我们家灵宝会说话,会叫人了,还这么清楚,可真是太聪明了!冉珠,冉珠,赶紧出来!”抱着灵宝使劲亲了两口的夏老太太决定把自己的儿媳妇叫出来,让她也知道知道自己儿子的厉害之处。
“娘,怎么了?是灵宝出什么事了吗?”系着围裙的林冉珠挽着袖子,露出白生生的两截胳膊,慌里慌张的从厨房里跑了出来。
“快过来看看,我们灵宝会喊人了,才七个月就会喊人了!”
秦安远一直觉得自己不宜表现太多,总想着像个普通的孩子一样成长,等到长大后再用自己在现代二十多年的所学知识改变周围的环境,造福家人,甚至是整个王朝。
不是吹牛,作为现代的社会的一名本科化学,物里双学位,硕士又攻读了机械制造的一名准学霸,秦安远随便发明甚至是创造一点东西都足以在这个生产力低下的朝代名流千古了。
既然以后注定不会平凡,那小时候也就是现在就开始慢慢展现出自己聪敏好学、天赋惊人的一方面似乎也是理所应当的。做什么普通小孩,还是做个神童更好。至于会不会“伤仲永”,这种事永远都不可能在秦安远身上出现,且不论他已经拥有一个成熟的灵魂,就是在现代,从小到大他也是顶着“神童”、“天才”、“别人家的孩子”这样的光环长大的,还不是照样优秀的很。
就看自己一声“奶”就能哄得疼爱自己的奶奶如此兴奋,如此高兴,秦安远也是觉得值了。
“灵宝,会喊人了?”林冉珠也是一脸的不可置信,但是,面对自己的儿子,还是满脸的期待,“灵宝,喊一声‘娘’,好不好?”
“娘!”灵宝对着自己的亲娘先是奉送上了甜甜的一笑,然后又脆生生的喊道。
“哎!”林冉珠的回答里又是高兴又是欣慰,眼睛里甚至像是有了星星一样,闪闪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