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是立冬的日子,北方的秋天总是这么短,短的让人不及回味。
风也变的有些刺骨,呜呜的刮过夜晚的莱茵街道。
赵程翔走在回家的路上,似乎盘算着什么事。
忽然,夏如诗推着车子从后面追了上来。
“程翔,你走那么快干嘛?”夏如诗来到赵程翔身边后,看着他说道。
“我平时就走这么快,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赵程翔说着,还摆出一脸不高兴的表情。
“你这几天到底怎么了嘛?也不理我,也不送我回家了。”
“苟顺都被抓了,你又不是不认识回家的路,我干嘛要送你。”
“喂,程翔同学,被挟持的是我,又不是你诶,我都没不高兴,你怎么倒不高兴了?”夏如诗有点儿不解得问道。
“正是因为他挟持的是你,我才不高兴。”
“为什么呀?我这不是好好的嘛!”
只见赵程翔不屑的“哼”了一声,说道:“好好的?谁知道你还是不是好好的!”
夏如诗听罢,露出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瞪着眼睛问道:“赵程翔,你什么意思?”
“呵,什么意思?你跟苟顺在一起待了一天两夜,谁知道你们都干了些什么。”
“赵程翔,我是你女朋友,你竟然不怀疑我?我是那种人吗?”
“女朋友?那是以前,我不会喜欢一个不干净的女人!”
“不干净?你说我不干净?”夏如诗盯着赵程翔的眼睛问道。
赵程翔并没有回避夏如诗的眼神,同样盯着她说道:“对,除非你能证明自己。”
夏如诗听罢,无奈的笑着点了点头,打量了一圈周围。
“好,你想要证明,我现在就给你证明。”夏如诗说着,扔掉手里的自行车,一把拉过赵程翔的手。
夏如诗拉着赵程翔的手,走进了不远处的一个旋转门。
旋转门的上方亮着四个耀眼的黄色大字“唯爱酒店。”
此时的赵程翔,嘴角扬起了一丝阴谋得逞的笑。
朦朦胧胧中,苟顺觉得自己睡了好久好久,脑袋隐隐有些疼痛,他猛的睁开了眼睛。
白色的炽光灯,白色的屋顶,白色的墙壁,白色的床单,和一个穿着白色制服却又不是护士服的女人。
苟顺的目光不由自主的落在了那个女人的身上,只见她看起来二十出头的样子,留着一头披肩发,一张标准的瓜子脸,此时正用她那大而明亮的眼睛看着他。
“你醒了?”那女人说着,声音里带着一种柔和,让人听起来极度的舒服。
苟顺的大脑里一片空白,自己是睡了一觉吗?可是这次好像并没有做梦。
苟顺想要坐起来,他试着用双手撑了一下床,忽然,一股疼痛感从他的左臂传了过来,让他不经意的把头扭向了疼痛的源头。
苟顺看见他的左小臂缠着一层厚厚的绷带,他想起来了,在锦绣大厦自己的左臂中枪了。
“你胳膊的子弹已经取出来了,没有伤到动脉,过段时间就会好的。”那个舒服的声音又传了过来。
苟顺把头再次转向那个女人,一脸茫然的问道:“我在哪里?你是谁?”
“这里是非正常人类研究中心,是铁血大队的秘密部门,我是探研员,我的名字叫千嫣。”
“非正常人类研究中心?”这个名字,苟顺似乎在哪个电影里看到过,只是他没想到,世界上真的会有这么个地方。
“没错,由于你爆发的能力已经大大超出了人类身体所能达到的极限,所以你被送到这里。”
“送到这里做什么?研究我?”
“你不要担心,我们只是想弄清事情的真相,不会伤害你的。”千嫣说着,还给了苟顺一个宽慰的笑容。
苟顺看到这个笑容,似乎没那么害怕了,只听他又问道:“我睡了多久了?”
“三天四夜。”
听到这个时间,苟顺忽然觉得腰有一些疼,他伸出没有受伤的右臂,想要坐起来。
忽然,他看到自己右手的手腕上带着一个怪异的手环,这个手环大约五六厘米宽,上面还有一个绿色的小灯在一闪一闪。
千嫣看见苟顺注意到了手环,便说道:“这是维安手环,现在的显示灯是绿色的,如果出现意外情况,它就会变成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