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顶到山脚,高度差距逾近两千米,没有绵延狭长的小路,只有陡坡峭壁和树木。
饶是如此,近一个小时之后林见的身影从山脚一处林子出现。
身处莽荒大山,下山途中自是免不了遇到蛇虫鼠蚁,豺狼虎豹。
不过林见对此只是一笑置之,在孤山生活十八年,林见自小便在山中嬉玩。
林见年幼时起初遇见,自是被这些山中猛兽蚁虫吓得害怕大哭,但随着慢慢长大,道行渐升,林见便开始对着山中这些吓过他的猛兽蚁虫进行着报复。
这些猛兽蚁虫在遇到林见狂奔下山之时,表面畏惧害怕,但灵智渐开的它们,双眼之中却是掩饰不住的喜悦。
从山脚林子走出,林见衣冠不乱,气息不喘,唯有衣肩处落有一片落叶。
随手掸去肩上落叶,林见迈步欲走,可是看着山下广阔又四通八达的密林,林见迷惘了,不知是该去何处,该走何方。
一阵恍惚迷茫,林见看到自己脚下的十方鞋后,神情逐渐明朗,紧蹙的眉间也舒展来开。
“十方鞋,云游十方,无量度人。”
“师父既然在我下山之时没有告诉我去哪儿,让我做什么,肯定就是想让我走十方,看十方,历十方了。”
“我可真是个天才啊,这都能明白师父的意思。”
林见很是得意笑了笑,也不再纠结,随意选了一个方向,便迈步在林中穿梭。
其实林见心中早就在很多年前便已经有了决定。
那便是踏遍山下的俗世红尘,阅尽世间的人生百态,要在红尘炼最强的心,修世间最狂的道。
山下密林不比山上孤峰,密林中的猛兽可不认识什么林见。
林见在密林中才前了行不过两百来米,便被一只猛虎挡住了前路。
猛虎身长两米左右,身后尾巴将近一米,此时目露凶光的望着林见。
猛虎张着自己满是利齿獠牙的大嘴,嘴角还不断的流出口水,显然是将林见视作了盘中美味。
粗壮的前爪向前迈出,一根掉落在地面有着两个拇指粗细的树枝被它轻易踩断。
随后猛虎压低身子,一声低沉恐怖的咆哮之后便朝着林见猛扑过去,挥舞在空中的利爪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渗人的光芒。
“你这孽畜!”
林见本是不以为意,寻常山间猛虎他轻松便能制服,但眼前这头猛虎身上血腥气味却是很浓,林见运功望气一瞧,发现这头猛虎身上红光缭绕,竟是伤人无数。
云滇十万大山,处于云滇原始地带,未被城市开发,故凶猛野兽众多。
但也因为如此,山中珍奇药草无数,除去城中寻药人也有不少爱好野外探险者常常冒险进山。
不过最后大多都成了猛兽的腹中食物。
道家讲求无为,无所不容。
这头猛虎食人饱腹本是天性如此,它并未进入人类领地捕食,而是人类进入它的地盘。
所以命丧虎口,林见也无话可说。
命数如此,自己找的。
不过今日这头猛虎却是食错人了。
大道三千,林见学的是道家逍遥恣意之道。
是最不按常理,凭心而为的道。
若是这头猛虎在见他之时便转身离去,或者这头猛虎之前未曾害人但仍想食他,他都会选择饶了这猛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