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不是黔首,鉴定天赋机构一定不会给予他如此苛刻的待遇;
如果他不是黔首,他或许年少是就可能彻底觉醒两个天赋技能而成为受人瞩目、大力培养的天才;
…………
“既然还是武者的天下,那我就努力做最强的武者,看一看这个世界的真实面目!”
金守志将目光放在了淬血术上面。
淬血术二级初品。
十二岁开始修炼,至今五年过去,才堪堪开了个头,除了名师、补药等各种资源的缺失,也充分证明了,武道修炼,前任的金守志真的没有天赋。
大夏权势需要的是觉醒了顶尖天赋技能的武道天才;顶尖天赋技能、武道天才,两条标准,注定金守志过往17年的落魄是必然的。
淬血术的修炼口诀和路径,金守志烂熟于心。
“淬血术,虽名为淬血,其实共分十级,一级淬皮、二级淬血、三级淬肉、四级淬骨、五级淬穴、六级淬经络、七级淬阴阳、八级淬魂魄、九级淬地府、十级淬天宫。”
金守志自笑道:“这么看来,我二级初品,更贴合淬血术的名称!”
“淬血术,为大夏万年前灵气复苏后便流传至今,几经武道强者修缮,最适合大夏子民的身躯修炼,乃是无上的筑基术法,后世一切顶尖术法、乃至法典、甚至道经,都是从淬血术延伸而出。淬血术,堪称大夏武道万法之宗!”
十级术法,大夏万载,却无一人修炼至圆满。
听起来不可思议,金守志也十分怀疑前任留下的记忆。
但重新翻腾出那本只有前六级修炼功法的淬血术拓本,开篇扉页就有这一句话,由不得他不信!
“虽不是武道天才,但我有技能啊!”,金守志信心十足,因为他有至关重要的技能:透视!
大夏之人的原始身躯,大都在七尺以内,也就是2.3米以内,身高决定这体型不会过于臃肿。54.8%的透视技能,将能从身体皮肤渗透到骨骼,一览无遗。
淬血术前六级修炼的物理条件基本满足。
武道修炼,易修难破,关键就在于如何破除障碍。
有了透视技能辅助,皮肉、血脉、穴位、骨骼、经络,都会毫无遮拦的呈现在金守志眼前。
淬血术绵延近万年,一直是按部就班一级级修炼。那是因为原先做不到内视己身,只能依托气血之力横冲蛮撞,去一点点感受身体的各个部位,将其填充、淬炼!
而这百年来技能出现,金守志不知道多少人拥有透视技能,此时他有个大胆的猜测:觉得这个技能最大的优势或许是可以不再按照品级的要求,多级修炼。
“刘庚那小子都修炼到淬血术四级巅峰,为人师表当不甘人后,今晚我豁出去了!”
金守志光着身子,盘膝而坐,眼神如炬,静心凝神,技能齐施。
醒神保证修炼时饱满的精神状态,不会疲倦;透视则保证气血顺畅流通,没有障碍;至于气血增幅,自带气血运转速率增加的效果。
此时,金守志体内不多的气血在三大技能的赋能下,开始快速的淬炼他的皮、血、肉、骨头,甚至部分的穴道。
气血运转在皮肤上,发出烧烤般滋滋的声响,皮肤内含有的一些暗沉全部被烧灼干净,皮肤越发的紧致坚韧;
气血之力流通血管,遍布全身,如火烧汽油,迅速蒸发着血管内血液中的杂质,或析出皮肤之外,或直接蒸发干净,在透视技能的指引下,金守志甚至大胆的将气血之力引入大脑、心脏等血管密集之处,甚至其中的毛细、微细血管中也强行塞进大量的气血之力。
一部分气血之力淬炼着血管,从而让它们比皮肤还要坚韧紧密,难以破裂,一部分气血之力又淬炼蒸腾老旧的血液,让血管中瞬间空旷一半,留下的血液散发着浓郁的生命气息;
气血之力淬炼骨骼的强度,也淬炼骨骼之间肌肉、纤维,甚至在血管内大量血液蒸腾之后,气血之力刺激这骨髓,快速的造血,输送到血管之中。
一切都在快速的淬炼着,深陷入修炼淬血术的金守志,清晰无比的感受着身体产生的巨大变化,承受着无与伦比的疼痛,那是一种火烧火燎的痛,全身持续的痛楚,已经让他魂魄都要燃烧,他虚弱的想要沉睡。
哪怕不停的自我施展醒神技能,但也效果甚微。
“我还不能停,我的气血在壮大,那株树苗不知道会不会继续收割我的气血,有任何提高气血的机会,我都不能放弃,太疼了,我不知道下次能不能忍受,如果还有技能点,或许我该提升一下醒神技能的成熟度,或许提神效果更好,我更不容易沉眠!”
“也不对,那岂不是更痛了,精神越好,感触越深,这疼痛也会更加强烈!”
金守志不停的自言自语,提醒自己不要入睡,他怕失去管控的气血之力能将自己彻底烧成飞灰。
“或许我该按部就班,不需要这么拼命,追上刘庚也不太难,四品巅峰而已,我花上一个月的时间也是可以的!”
“呸,我不该有这样的想法?为人师表当不甘人后,不然怎么给别人做教师爷。”
“刘庚连武者都不算,我拿徒弟做奋斗的参照,也太废了!”
“我要成为武者,我要摆脱黔首的身份,我要变强!”
“燃烧吧,强者就是要创造一切的不可能,我不需要一级级来,多级修炼我可以的,我能够坚持到最后!”
…………
金守志双目已经被气血之力灼烧的通红,全身七窍渗出鲜血,全身也如同血人一般,但他的嘴角的笑很的张扬,他感觉到气血之力布满全身,成倍数在裂变。
一部分融入全身各个部位,一部分还要冲击身体的穴位。
可惜还没冲击到穴位,突然气血之力停滞,金守志惊愕的瞪大双目,张口大喊:“妈呀,饿死我了!”
说完,套上个裤衩,便开始在家中,翻箱倒柜找吃的东西。
可惜他忘了,本就饿了三天的他,家里怎么可能有余粮。